理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的函
  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的函》(阿州环函〔2017〕35号)要求,针对我县2016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结果中存在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安排县环林、住建、农牧水等部门开展问题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我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2处,打色尔沟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县城西北方向打色尔沟村境内,始建于1998年,日供水能力0.36万立方米/日,服务人口0.3万人;胆杂木沟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县城东南方玛瑙村境内,于2010年正式投入使用,日供水能力0.54万立方米/日,服务人口0.5万人。目前均采用直接供水的方式供水,无集中的供水净化、消毒处理设施。 

  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情况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情况 

  2016县实施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该工程位于理县杂谷镇兴隆村,主要内容包括保护区内修建防护隔离带3000米,防护堡坎95米,并对该处进行绿化处理,渠道1000米,绿化处理面积种草为3亩,种树6公顷、污染物清理1.5平方公里等。该工程由围栏工程、林草措施、工程措施、其它措施、二次转运费及基本预备费七部分组成,项目总造价约为143万元。其中围栏工程10万元,林草措施15元,工程措施80元,其它措施20万元,二次转运费8元,基本预备费10万元;项目对我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土地平整、隔离网、排水沟、绿化、界桩、警示牌等项目的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持的档案管理,切实做到了一源一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 

  (二)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情况 

  经排查,我县县城胆杂木沟及打色尔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没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新(扩)建项目、无工业企业、工业废渣、污染物排放口和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业及从事网箱养殖活动,饮用水水质稳定,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以上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总体良好。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情况 

  理县县城胆杂木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还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按《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划定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县城打色尔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划定并规范设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道路警示牌以及宣传牌。 

  (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管理情况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函》(川环办函〔2012〕294号)要求,2016年我县委托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环境工程中心定期对我县县城饮用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61项指标监测分析,每两年进行一次109项全指标监测分析),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以上标准。 

  2016年2月我县环林局委托四川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环境工程中心》对我县县城胆扎木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特定项硼、镍均未检出。我县切实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严禁在保护区内从事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理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沿岷江上游杂谷脑河支流建设,其流域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地带,受地壳活动和各种应力地质作用,故岩层破碎,岸坡稳定差,易发生滑坡、泥石流。我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出现了蓄水池堡坎被冲毁,防护隔离带和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标志标牌等被泥石流掩埋等状况,影响我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排查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污染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附件:理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整改方案 

                              理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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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