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政府于2017年6月27日印发了《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线行动”工作方案》,7月7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理县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现将“问题台账”“督查台账”“整改台账”和《主动说清违纪问题人员情况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汇总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填报说明,及时填写、按期报送。
一、问题台账
(一)填报主体:各乡镇纪委、县委巡察办、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未设纪检组的由单位党委、党组或支部填报)、县纪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二)时间要求:每月15日前填报,内容为2016年1月1日以来发现且尚未处理的,“一线行动”整治方案明确的三个方面问题:①脱贫攻坚方面②干部作风方面③民生民利方面;当月通过信访、转办、领导督查等方式发现的问题。
(三)分项说明:1.发现问题时间具体到日;2.问题发生时间具体到月,如涉及有几次时间,请逐一填写;3.级别按实际填写,村干部、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填写为一般干部;4.问题类型分为①脱贫攻坚方面②干部作风方面③民生民利方面三个方面,请填写序号。
二、督查台账
(一)填报主体:各乡镇纪委、县委巡察办、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未设纪检组的由单位党委、党组或支部填报)、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
(二)时间要求:自2017年7月起每月20日前填报。
(三)分项说明:问题类型分为①脱贫攻坚方面②干部作风方面③民生民利方面三个方面,请填写序号;整改建议填写督促整改、通报批评、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立案审查、移送司法等情况(可多选)、并写具体说明。
三、整改台账
(一)填报主体:各乡镇纪委、县委巡察办、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未设纪检组的由单位党委、党组或支部填报)、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二)时间要求:自2017年8月起,每月20日前填报,“督查台账”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纳入此台账。
(三)分项说明:问题来源分为①信访反映②督查发现③领导交办④上级转办⑤其他单位移送⑥其他六个,请填写序号;问题类型分为①脱贫攻坚方面②干部作风方面③民生民利方面三个方面,请填写序号;整改结果分为①尚未整改②正在整改③整改完成三个,请填写序号,其中填写整改完成的,需填写具体整改情况及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主动说清问题的情况。《主动说清违纪问题人员情况登记表》,首次由本单位股所级以上干部和村“大三职”填报,8月23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存档。以后如有主动说清问题的情况,请如实填写《主动说清违纪问题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做好统计汇总,登记表和汇总表于每月20日前报送。首次报送《主动说清违纪问题人员情况登记表》后,如无主动说请问题情况,每月只需报送《主动说清问题汇总表》。
(二)材料报送要求。“三本台账”和《主动说清违纪问题人员情况登记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汇总表》实行“零报告”制度,请按照样表填报,不得修改表格内容和格式,如无数据签字盖章后发传真即可,如有数据同时报电子档(材料径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人:黄宇,电话:6822224)
(三)加强沟通联系。县纪委各室要加强对各乡镇纪委、县委巡察办、县纪委派驻各纪检组的工作指导,如有重要问题及时向分管联系的委局领导报告。
中共理县纪委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