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四项举措助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阿委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中共理县县委领导班子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制定清单台账、实行全程纪实、开展满意度调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和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一是定期听取汇报。今年上半年,县委把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列入县委常委会常规议题。县委书记依当措分两批在县委常委会上专题听取了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以及其他14 名县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是制定清单台账。分层分类差异化制定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字背书,锁定责任内容。根据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工期,制定任务台账,对履责情况实行销号管理。 

  三是实行全程纪实。按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三种情况,分门别类制定三类纪实台账。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全程纪实制度,坚持履责留痕、存档备查,作为履职尽责、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四是开展满意度调查。从今年3月起,县委搭建了理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平台,通过每月随机开展问卷调查,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履责情况进行打分排名,收集意见建议。目前已完成3轮满意度调查,收集到13个乡镇、41个村、210名群众反映的党风廉政和民生发展类问题234个、相关意见建议197条,通过罚点球形式交13个乡镇和16个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和办理,倒逼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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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