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上孟乡日波村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暨警示教育大会
  2017322日,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上孟乡日波村支部在村活动室召开宣布处分决定暨警示教育大会。州纪委常委许继梅、州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孙伯华列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丁龙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元明、乡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上孟乡各村支部书记、日波村党员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该乡纪委书记通报了日波村原支部书记祁旺生同志违纪案件调查情况,并宣读了处分决定。祁旺生同志就处分决定作了表态发言,进行了深刻的检讨。乡党委政府负责人分别就此次违纪案件作了对照检查发言,查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部分日波村普通党员分别就此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均表示支持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今后会加强学习,履行好党员义务,积极帮助同志改正错误。 

  甘元明同志作为联系乡领导,就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作了相关安排,要求村党支部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县纪委丁龙华书记强调:一是根据县委安排部署,这种组织生活会将作为我们今后宣布处分决定的新常态,党员干部要有正确的认识;二是要积极向党中央看齐,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杜绝“好人思想”,切实认识到党员干部的不足,就是真心爱护自己的同志;三是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严守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违反和变通;四是正确对待功过,党员干部对所犯错误要有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处理。 

  此次组织生活会,做到了“四个面对面”,践行了“四种形态”,切切实实 “红脸出汗”,与会党员干部受到了警示教育,真正把处分决定宣布会开成了一次长记性的党组织生活会。 

  会上,全体与会同志集中进行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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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