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办理答复意见
  理府办理〔2018140 
余明康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于201828日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将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对曾头村废弃土地整理的建议》交县国土局主办,并安排县政府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将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大力实施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项目,扎实将土地整理项目向贫困村推进。目前,我县正在大力执行农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相关政策,桃坪镇曾头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已被列入规划范围内,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按照项目实施程序依次开展桃坪镇曾头村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您将《理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于530日前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国土局;联系人:罗斌;联系电话:6822252(办公室)。 

      理县人民政府 

       201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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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