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被查部门2017年以来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两类行政行为。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开展案卷评查、现场执法督导、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被查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行政权力权责清单编制情况等开展了执法监督。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未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策程序,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未向上级部门备案等问题,甚至个别案件存在程序违法问题。期间,检查组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3份,反馈问题4条,提出整改建议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