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2017年度,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以落实《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通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制定方案措施,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和建设法治经政府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抓手,通过在门户网站上以及印发全县各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和《理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通过签定《理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书》将既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30余个牵头责任单位抓落实,实行时间倒逼、责任到岗,着力在制度建设、执法队伍培训、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础。 

  (二)自觉接受监督,依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按照《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的相关规定,20175月在县政府常务会上书面通报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松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及州政府书面报告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积极办理建议、意见和批评,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牢固树立法治政府良好的形象。2017年,共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77件,政协委员提案建议76件,并同社会公开。 

  (三)量化目标任务,强化行权平台运行和管理 

  按照理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三重监督机制”和理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于20175月转发了《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和《阿坝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行权平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县编办、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及行权部门及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责任。并于2017516日召开了行权平台录入工作推进会,将州下达每月不低于1500条的录入任务超额分解到30个行权单位录入,月录入量不能低于1780条(件),凡未完成录入任务的行权部门将全县通报,并给予问责处理,年终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同时,于201710月底启动我县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工作,并多次召开了专题培训会和推进会,目前推进工作进展顺利。 

  (四)突出重点难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主动落实和承接中央、省和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015年的180项减少至173项;着力推进投资审批改革,编制公布了《理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6门类18大类25中类43小类,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3门类6大类6中类6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6门类14大类20中类37小类。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扎实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全面实现即日办结,极大方便了市场主体,推动工商注册便利化,降低了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营造了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坚持“非禁即允”的市场准入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市场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核发了全州首张“二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全州县级第一份“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五)动态管理职权目录,全面实现权责清单编码化 

  根据阿坝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的通知》(阿州审改办〔20173号)要求,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我县于2017412日启动了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理调整工作。截止20171027日,经清理我县32个县级部门(含二级局)共有行政权力5383项,其中:行政许可173项,行政处罚4500项,行政强制162项,行政征收38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33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检查212项,行政奖励83项,其他行政权力167项,全面实现行政权力权责清单编码化管理。 

  (六)严格审查标准,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阿坝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及时转发了《阿坝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力度,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把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不仅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面且还要举行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文件的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不得提请政府审议,政府不得作出决策。坚持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全部标注有效期。2017年,向州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20余件。 

  (七)完善行政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依法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管理、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建设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价格监督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互联网+”培训。2017,共办理行政执法证年审167件,注销(暂停)97件,核发(申请、补发、换证)178件。二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案卷评查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710月中旬,根据《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围绕法定程序、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法律适用、基准裁量等重点环节,采取重点抽查、现场评查、现场反馈情况等方式,对县地税、环林、旅游、工质食药、交通运输、卫计等8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5件,其中:优秀案卷32卷,占58 %;良好案卷20件,占36%;合格案卷3件,占0.54%。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6份,反馈问题16条,提出整改建议14条。 

  (八)制定政府协商工作制度,切实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  

  为更好发挥协商民主在我县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9号)以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20175月中旬,在前期多次向县级相关部门和中国·理县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协商“一制度两目录”,即:《理县人民政府政府协商工作制度》、《理县人民政府政府协商事项目录》和《县人民政府政府协商听证目录》,主要就我县政府协商目的、慨念名称、职责分工、程序规定、协商范围、协商对象、采纳反馈等事宜进行了规定,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中,协商事项35项,协商听证事项17项。 

  (九)清理村(社区)证明,落实减证便民措施 

  为解决基层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便企利民措施,改进政务服务工作,优化为民办事环境,杜绝各类不合理证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20176月下旬,印发了《理县减证便民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部门要参照成都市取消和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对本乡镇、本部门要求村(社区)开具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集中清理,依法规范群众办事要素材料,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最大限度减少证明事项数量,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证难”问题。一是实行清单管理。经清理,我县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55项,取消村(社区)证明事项81项,并全面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办事指南。对确定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要求相关部门要完成办事指南、证明示范文本,主动在办事窗口、门户网站等平台同步公布,对不同部门的同类证明事项,统一规范办事指南,将方便回馈给群众的同时,也减轻村(社区)负担。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相关部门不得以取消证明材料为由放松监管责任,要积极探索引入承诺机制等诚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依法受理、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接待制度,认真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过滤网”“稳压器”作用。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将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理、决定等办案全过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及时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做到案结事了。2017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补正资料逾期放弃行政复议申请1件;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阿坝州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行政诉讼答辩、开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2017年,未发生行政应诉事宜。三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2017年,共开展行政调解46件。四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为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强化“两法”衔接平台运行管理,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升了“两法衔接”工作水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案件录入不及时等问题的发生,避免失职、渎职问题发生。2017年,共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件。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相比,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有的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部门及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抓“法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没有真正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在行政管理服务和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由于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等原因,在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轻视证据、忽视程序等情形,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法律依据不全、不准确等问题时有发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时有发生;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向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和“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 

  三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相关程序规定执行不到位。少数部门及领导对《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个别重大行政决策存在擅自缩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步骤等问题,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停留于表面和形式,有的单位甚至全年没有一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重大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不全,决策信息的宣传和解读不到位。 

  四是行政执法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少数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淡薄,学法积极性不高,习惯于靠经验、凭主观办事,依个人情绪行使自由裁量权。少数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持证率不高,甚至个别已持证执法人员主动验证意识不强,对是否保留执法证态度暧昧。 

  五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及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中存在公开就是公布的理解误区,政务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环节政务公透明度不够,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得不够到位。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线,从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础。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简政放权”为抓手,进一步转变、理顺政府职能,以实际行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是进一步深化审批体制改革。按照建设高效性政府、服务性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标准,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四是进一步加大复议调解力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使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作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途径,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阿坝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力度,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把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 

  六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执法公开,提高执法部门依法引导、规范、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 

  七是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着力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全面推进重大决策“五步法”程序实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八是进一步完善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细化考核方案,提高考核分值,提升以目标绩效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 

  九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制队伍建设。继续采取互联网培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制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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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朱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