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理县县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的通知》(理府办函〔201751)要求,我办汇同县编办,从2017412日开始,全面启动了我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的认领完善工作。要求各行权部门按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编制内部流程图、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并经各部门州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我办审核备案,严禁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最终形成了理县县本级行政部门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经县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 

  截止1127日,我县县级32 个行权部门(含二级局)共有十大类行政权力 5383 项,其中:行政许可173项,行政处罚4500项,行政征收38项,行政强制 162 项,行政确认33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裁决 5 项,行政奖励83 项,行政检查212 项,其他行政权力167 项,编制完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5383项。县本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行权部门不得擅自调整公布后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由于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责变化需及时调整完善的,由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联合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才能进行调整,并应对调整后的内容进行及时公布。 

  附件:理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目录清单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 19  

附件:
审核: 杨汝渊责编:朱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