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和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根据《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理府法〔2017〕22号)的要求,10月10日至12日,县政府法制办抽调县环林、旅游、工质食药、交通运输、卫计五部门执法骨干共7人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先后深入县地税、环林、旅游、工质食药、交通运输、卫计等8个部门,现将评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卷抽查的基本情况
按照理府法〔2017〕22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阿坝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阿坝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为标准,重点对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0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件,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行政强制行为,一并纳入此次评查范围。采取重点抽查、现场评查、现场反馈情况等方式进行了评查,主要围绕法定程序、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法律适用、基准裁量等展开。每个单位随机抽取3卷;案卷数不足3卷的单位,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全部纳入评查范围。期间,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5件,其中:优秀案卷32卷,占58 %;良好案卷20件,占36%;合格案卷3件,占0.54%。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6份,反馈问题16条,提出整改建议14条。
二、评查案卷总体情况
从评查的整体来看,行政执法案卷质量逐年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做到了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合法。保证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从评查结果看,7个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质量各有特点,集中展现了不同行业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注重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主体适格,出具的法律文书基本规范。绝大多数行政执法人员能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行政执法内容完备。大多数被评查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基本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内容适度。
三是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大多数被评查单位行政处罚案件履行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审批、处罚决定事先告知、送达等程序;行政许可案件履行了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
四是大多数被评查单位案卷制作水平与去年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封皮、文书资料统一规范,卷内材料整齐完备,案卷装订基本符合要求。
三、案卷抽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卷宗存在的问题
1、立案审查方面。个别行政处罚案卷无立案审批表,有立案审批表的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未注明案件来源;个别立案审批表处罚对象为法人单位的,只有单位名称,没有法定代表人姓名;个别立案审批表,案情简介不规范,没有立案适用法律依据或者虽引用,但未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全称,未注明条、款。
2、调查取证方面。个别案卷证据种类相对单一,偏重采用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笔录作为定案证据,对其他种类证据收集不够全面。个别案卷无调查或者询问笔录;有调查笔录或者询问笔录的,现场调查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中没有亮证执法的书面记录,有执法人员信息的,执法人员数也不符合法定人数,只填写了一个人的行政执法证件号,或者有两个执法人员姓名,却无行政执法证号;个别卷宗无案情终结报告,或者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个别调查笔录或者询问笔录上无当事人签名确认;有的案卷材料为复印件的没有加盖原件单位“与原件核对无误”的确认印章。
3、审查决定方面。个别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没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有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没有当事人签名确认;部分重大行政处罚案卷没有集体讨论记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的处罚意见作为本执法部门决定书的内容;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救济途径和时间告知错误,把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确定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机关;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没有注明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和期限;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没有相关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法定依据;部分案卷无结案审批表或填写不规范,案件承办人未写明建议结案的理由,承办机构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填写具体意见和签署日期;有的单位没有受理、结案等材料,无法全面反映案件办理的全部过程,不具备执法案卷的标准要件。
3、送达和执行方面。个别送达回执上没有受送达人签名确认,送达回执没有送达单位公章;大多数行政处罚案卷无结案报告;本次案卷评查中,大多数执法单位都没能够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没有把罚没收入款缴到县非税局开设的罚没收入专户,而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要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把罚没款项直接缴存到以本单位名称开设的账户内。
4、案卷档案方面。个别单位行政处罚案卷没有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有统一卷皮的,但卷内材料排列没有按照执法文书目录顺序排列,没有统一编页码。卷内极少数档案资料使用圆珠笔书写后没有复印成黑白复印件装入卷宗。
(二)重大行政处罚案卷报备情况
从这次抽查评查情况看,部份行政执法单位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的重大行政处罚案卷没有及时向县法制办报备。严重影响了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案卷抽查中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个别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和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案卷规范性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严重存在。在此次抽查评查中,绝大多数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的规范性建设都十分重视,案卷总体质量高,也较规范。但个别执法单位的主要领导和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收集证据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案卷存在问题较多,卷宗装订、管理混乱,甚至没有按照一案一卷进行装订,一起案件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程序链条和证据链条,这样的行政处罚卷宗,当事人一但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就很难胜诉。
二是个别行政执法单位案卷管理人员不落实;
三是个别行政执法单位无固定档案室、档案柜。出现了大量行政执法案卷零散堆放,无人整理、无人装订、无处存放管理的尴尬局面;
四是大多数行政执法单位没有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体系。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载体,它客观真实地记录着执法的全过程,反映出执法办案的质量,检验着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同时也直观体现出一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管理的基本现状.为此,根据这次对八个行政执法单位案卷的评查情况,反映出了我县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了做到案卷评查制度健全,案卷质量提高,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有力地推进全县行政执法水平,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方式,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案卷管理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要以案卷评查活动为切入点,加强和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同时,切实加强和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处罚案卷的报备工作,使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留死角。
2、查找差距,认真落实整改。要以本次案卷评查为契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全面进行一次复查。结合此次通报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真正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达到查找问题、纠正不足和规范执法的目的。
3、加强案卷制度建设,明确责任追究。抓好案卷管理,做到档案室、档案柜、人员、制度三落实,切实解决执法案卷无人管,执法案卷无处放,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权责不清的问题。
4、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通过此次评查抽查,在一些案卷中也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有的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扎实,运用法律法规不熟练,从而直接影响了执法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交流和学习,取长补短,整体推动全县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
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