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蒲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乡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代会)的决定。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乡经济建设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 

  5、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 

  6、加强对乡人大、政府、人武、工会、妇联、共青团及村级组织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育、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二)乡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1、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处理乡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乡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日常工作,应在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主持下,由主席团会议处理。 

  3、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接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和监督。 

  (三)乡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 

  3、鼓励兴办各种协会和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4、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5、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四)乡纪委主要职责 

  协助乡党委对全乡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纪、党风和清正廉洁教育,负责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意见、制定措施、监督执行;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乡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1、做好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等工作。 

  2、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及战时动员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登记统计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工作。 

  4、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和社会治安执勤任务。 

  5、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乡团委主要职责 

  做好团员的发展与管理工作,关心青少年的进步与维权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青少年,全面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七)乡妇联主要职责 

  做好基层妇代会队伍建设,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妇女干部素质教育,农村妇女劳动力的转移等,关心妇女群众疾苦。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奋战脱贫攻坚 

  2、切实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3、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4、全面落实民生政策 

  5、有效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6、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车辆编制情况  

  1、理县蒲溪乡人民政府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根据上述职责,内设党政办、综合发展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综合文化中心、经济发展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7个股室。 

  2、人员、车辆情况:人员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行政工勤2名,事业编制7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6人,其中行政人员16名、行政工勤2名,事业人员8车辆编制为2台。实有车辆2台。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预算安排的总收入为336583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65830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总支出3365830元,其中:1、基本支出为3262830元,占总支出的96.93%。2、项目支出103000元,占总支出的3.07%。 

  (三)2017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事项。 

    四、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4466392元,与2017年收入3365830元相比增加32.66%,其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支出预算,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66392元,占本年度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为4466392元,占总支出的100%,与2017年3365830元相比增加32.66%,其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支出预算。A、人员经费安排3936841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B、日常公用经费安排511215元,其中办公费安排了2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电费安排了2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电;邮电费安排了38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网费、座机费、应急电话费;差旅费安排了19596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出差开会、培训及下村开展工作所产生的误餐补助、公杂费、交通费、住宿费;会议费安排了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开展各类会议产生的餐费、材料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安排了9088元,主要用于支付各批次的接待费;劳务费安排了4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伙食团临聘人员的工资及日常环境卫生整治人员劳务费;工会经费安排了30401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各种活动、各种维权、工会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工会从事建设工程、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福利费安排了17314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补贴、救济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了1125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  

    2、2018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单位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8年安排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10300元相比减少100%。 

    3、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收入4466392元,预算总支出4466392元,收支平衡。  

  (三)2018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事项。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社会保障缴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年初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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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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