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供《理县年鉴》(2018卷)编辑材料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地方年鉴工作的通知>》和新修订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为做好《理县年鉴》(2018卷)编印工作,发挥年鉴资料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年鉴编纂工作的重要意义 

   《理县年鉴》是系统全面记述理县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型资料性文献,在《理县年鉴》(2018卷)编写中,应坚持全面、真实、客观地记述2017年度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的成就、经验及发展情况,为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认识理县、研究理县、建设理县提供全面、系统、准确的资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县志办做好《理县年鉴》(2018卷)稿件征集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编纂工作。 

二、及时交稿,确保按时完成编撰工作任务 

    年鉴编纂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理县年鉴》(2018卷)编纂的总体要求是观点正确、内容翔实、数据可靠、文字精炼、体例规范。各单位要按照《理县年鉴》(2018卷)撰写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撰稿任务。 

(一)时间断限。稿件内容编纂的时间断限为201711日至1231日,内容请按照附件1编写,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明确供稿人。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明确负责本单位《理县年鉴》(2018卷)编写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供稿联络员。 

(三)材料要求。在提供文字材料的同时,请提交重大政事、活动的图片(至少十张)并附简要说明以备选编,所有数据必须与《理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017年)数据保持一致。 

(四)特载要求。在《理县年鉴》(2018卷)中刊载特载材料,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别提供2017年度工作报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提供副县级以上领导活动图片(并附带简要说明)。 

(五)保密要求。稿件撰写中,请认真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志编委、省保密局《关于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保密管理的意见》及国家保密法规等相关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资料谁审查先审后用的保密原则,认真把好保密关,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六)报送方式。年鉴材料要分别注明纂稿人和负责人,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属实、加盖公章后,请于2018530日前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县志办(地址:理县杂谷脑镇红叶大道政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6822917,邮箱地址:详见附件2 )。 

   

附件:

1. 《理县年鉴》(2018卷)编写纲目 附件1_《理县年鉴》(2018卷)编写纲目.doc

2. 《理县年鉴》(2018卷)供稿任务表 附件2__《理县年鉴》(2018卷)供稿任务表.doc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2 

  

  

  

  

  

  

  

  

  

  

  

  

  

  

  

  

  

  

  

  

  

附件下载:

审核: 杨汝渊责编: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