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根据《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第106项“县乡两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规定,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在近期完成相关报告工作,并将本单位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径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如逾期不报送,将进行全县通报和扣减年终目标考核分。
县政府法制办联系人:刘旭静;电话:18111320712;邮箱:407336525@qq.com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