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2018年春季补植工作的通知

夹壁乡、杂谷脑镇、甘堡乡、蒲溪乡、下孟乡、薛城镇、木卡乡、通化乡人民政府,县环保林业局: 

    根据《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省级检查验收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天退〔20182号)要求,为充分利用当前春季造林的有利时机,抓好我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省级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整改,确保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和效益,做好迎接国家级检查验收的准备,现将加强督促新一轮退耕还林2018年补植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全面认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 

    我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量3500亩,在省级检查验收中,保存率不合格的面积达2316.3亩,占总任务的66.2%,工程建设质量不容乐观。各乡镇要针对各自辖区内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分布情况、苗木成活率情况认真分析,找准保存率差的原因,督促各退耕农户利用当前春季造林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补植工作,并加强后期管护,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 

二、高度重视,充分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力度 

   退耕还林是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也是重大民生工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见》(川办发〔20154号)文件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责任主体。从当前的保存率上分析,各乡镇主要领导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督促、管理、重视力度不够,各退耕农户主动管护积极性不高,是导致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保存率低的直接原因。因此,各乡镇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抓、大力抓,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联系人,确保331日前全面完成补植工作。 

三、加强宣传,全力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成效 

   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各退耕农户签订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后,就需承担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管护任务。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每亩300元的苗木补助费已于2016年向各退耕还林户兑付,因此所需的补植苗木均由各退耕农户承担。各乡镇要充分把握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鼓励退耕农户补植有经济效益的经济林木,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支持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形式,将退耕还林地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开展补植工作时,针对部分退耕农户因搬迁、不方便及时回来开展补植和后期管护工作,可由乡镇村指导退耕农户采用“委托制”,由长期在本村内的其他农户完成补植工作,并做好委托相关责、权、利的书面材料,以此保障全县新一轮退耕工程的建设成效。 

四、督查督导,全面巩固全县退耕还林工程成效管理 

   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共计2.6万亩,其中:前一轮退耕还林2.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0.35万亩,全县各退耕农户自2000年以来共计享受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9885万元,退耕还林工程为全县生态建设、增加农户经济收入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加强退耕还林后期管护工作是巩固成效的重要保障,是迎接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阶段性检查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绿化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的重要举措。因此,县林业部门要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各项建设内容的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需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的日常管理。该项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2018年,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植工作和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护工作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国家检查中出现问题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按情节轻重程度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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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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