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理政采[2017]201号
理县下孟乡人民政府驷马村农田灌溉管道(询价)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组织机构)受理县下孟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下孟乡人民政府驷马村农田灌溉管道(询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理政采[2017]201号
二、项目名称:下孟乡人民政府驷马村农田灌溉管道(询价)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
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第一包:货物类;最高限价:30.2万元;
(详见询价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七、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本次招标报名为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2 日上午9时0分至2017年 12 月 17日下午17 时 30 分,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batc.cn),凭注册企业数字身份CA证书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按包获取。未注册企业须按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询价文件,此为获取询价文件唯一途径。(注:系统使用费150元,网络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618998)。不收取询价文件工本费和编制成本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下孟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0837-6837501
十二、采购组织机构:理县政采购中心
地 址:理县杂谷脑镇政府二办公区(原计生委办公室)
邮 编:623100
项目负责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837-6824208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询价采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下孟乡人民政府驷马村农田灌溉管道(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理政采[2017]201号 |
2 | 采购单位:下孟乡人民政府 采购组织机构: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
3 |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4 | 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每包3家 |
5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日内; 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10日内提供完毕(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的时间); 交货地点:签合同时约定; |
6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100天 |
7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1份;报价书1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 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电子文档的文本和表格部分采用Microsoft Word或Microsoft Excel格式编制,证明、证件、证书及投标函采用扫描的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可不包含小签和页码,排序应尽量与纸质文件一致,可采用多个文件夹编制。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递交,并应在光盘背面贴上标签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标注项目名称、分包号、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保证能正常读取,电子文档内容缺失或无法读取时,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
8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6万元;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18 日8:00时。 (3)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阿坝州共公资源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在阿坝州共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备案的电子网银账户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以阿坝州共公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系统打印出的投标记录表记录的投标保证金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资金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应预留足够的资金到账时间。) (5)投标保证金按包缴纳。
(6)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接受报价文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中付款网银账户显示乱码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解决出现乱码的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中付款账户显示乱码,则汇总表也会显示乱码。请按“自行采用IE浏览器登录企业网银,点击“通知商户”按钮,再进入交易系统重新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操作。) (8)因半角全角输入法造成投标人名称与付款网银账户名称不一致的按一致处理。 注:(1)采购人按照要求登陆“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本表为受理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2)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应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开标时携带备查。回执单中若付款网银账户显示乱码,请按提示操作即可避免出现乱码,否则后果自负。(3)中心(采购人)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投标文件可不附缴纳凭据。 (9)本次投标保证金仅对本次投标有效,如出现二次招标等情形,投标人需退还本次保证金后重新缴纳 。
(10)本中心已实行保证金自动退还制度。 (11)投标保证金按包缴纳。 保证金联系电话:0837-6332586 保证金联 系 人:陈先生 |
9 | 投标人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按询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 1、涉及询价文件中的特殊资格条件、资质、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疑问、澄清,投标人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人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2、涉及第1条以外的其他疑问、澄清,投标人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 |
10 |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均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各个程序环节负有全面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川财采【2010】58号)等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定的质疑书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
11 |
属小微企业的,其价格在评标时按照6%扣除。 |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本次采购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2.2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报价
4.1按照询价小组的通知报价;
4.2投标人应以“包”为投标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投标。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价内。
4.2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设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和交付使用,质保期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等。
4.3投标人应在报价书中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出现本目第(2)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6)按照以上办法处理,总价金额发生变化的应当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报价书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5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必须按询价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2在开标时,对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没有到账的供应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在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后退还。
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如果投标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投标有效期
6.1自开标日起100个日历天,报价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二、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本询价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询价文件的答疑、解释
8.1 投标人有权要求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询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释。
8.2 投标人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按询价公告或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更正、修改的问题,将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进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阿坝州共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留意查阅。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查阅相关澄清、更正、修改,由此造成的结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9.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9.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资格性文件:
10.1.1、投标函
10.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3、声明
10.1.4、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10.1.5、资质证明文件
10.2技术性文件:
10.2.1、技术部分
10.2.2、技术规格偏离表
10.2.3、质量、服务承诺
10.2投标文件需按资格性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文件分别装订成册;
10.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10.4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0.5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询价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报价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1. 投标文件印制和签署
供应商获得询价文件后,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在投标文件中报价。(不能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档中体现价格,在报价书中反应价格)
注:资格性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文件均由评审委会员完成评审。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备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书和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的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档”、“报价书”字样。当电子版本、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内容可以完全复印正本;
11.2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电子文档采用光盘制作,电子文档的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电子文档的文本和表格部分采用Microsoft Word或Microsoft Excel格式编制,证明、证件、证书及投标函采用扫描的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可不包含小签和页码,排序应尽量与纸质文件一致,可采用多个文件夹编制。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递交,并应在光盘背面贴上标签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标注项目名称、分包号、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保证能正常读取,电子文档内容缺失或无法读取时,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1.4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1.5 投标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第三章第3条备注规定的除外)
11.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书、电子文档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并分包装订密封;
12.2 投标文件正本和电子文档、副本、报价书,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档”、“报价书”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询价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12.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2.4投标文件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投标文件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12.5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4条规定除外);
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地点;
14. 迟交的投标文件
14.1 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将拒绝迟交的报价文件并原封退回。
1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15.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16.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询价小组要求的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报价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开标与评审询价阶段
17. 开标
17.1 采购组织机构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采购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17.3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接受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
18.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纪律及注意事项;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
(3)宣布监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代表按照本章12条规定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接受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
(5)开标顺序:随机
(6)按照随机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分包号、密封行检查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员在密封表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19.询价小组
19.1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组成。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评审的程序和方法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19.4 询价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于标书审查、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在询价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询价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0. 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用户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 询价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提出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
(二)委托采购人代表;
(三)配合采购执行机构制定没有倾向性、歧视性的询价文件;
(四)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配合或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
(七)依法组织开展供应商履约验收;
(八)积极支付采购资金;
(九)支付询价小组成员报酬;
(十)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依法组建询价小组;
(二)制定没有倾向性、歧视性的询价文件;
(三)依法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四)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五)组织采购活动;
(六)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
(七)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参加询价活动;
(二)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询价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四)配合处理供应商质疑;
(五)配合处理供应商投诉;
(六)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严格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
(四)其他需要履行的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审查询价采购方式适用的合法性;
(二)对询价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违规情形处理: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代理或者拒绝继续代理其采购项目,并根据情况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处理:
(一)采购需求具有明显倾向性、歧视性的;
(二)要求不按照询价采购程序执行的;
(三)要求实现非法目的的;
(四)不委派采购人代表的;
(五)其他应当拒绝代理或者拒绝继续代理的情形。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批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予通报:
(一)未依法成立询价小组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询价文件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的。
出现前款第(三)项情形,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询价小组成员资格;应当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的,交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一)不按时参加采购活动,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二)透露供应商商业秘密的;
(三)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的;
(四)拒绝在资格审查报告、询价报告上签字的;
(五)在资格审查、询价过程中滥用权力,导致采购活动终止或者询价失败的;
(六)询价过程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属于被监察对象的询价小组成员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及时报告监察部门。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询价或者成交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或者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二)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四)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报价文件承诺履约的;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供应商出现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询价采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时间内,按照询价文件、报价文件以及成交价格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报价文件的响应承诺范围和成交价格。
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报价文件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结算书,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具验收结算书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
23.成交通知书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标人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部领取成交通知书。(中标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或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batc.cn)打印)。
23.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若未缴回,不影响其法律失效性),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 履约保证金
24.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联系采购人;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24.2中标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所有工作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合同原件及货物验收单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三章、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1、 评审程序;
1.1成立询价小组
1.2资格审查(资格性文件审查)
1.3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性文件审查)。
1.4询价
1.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询价小组
2.1推选询价小组组长。询价小组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询价小组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机构牵头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和询价报告等。询价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询价小组组长不得影响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询价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询价小组组长。
2.2理解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主要包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须知、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数量、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3、资格审查
3.l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3.1.1询价小组按照第五章第八项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并满足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五条”资质要求。
3.1.2原件审查(备查)。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以上2、3、4可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原件);
(6)以上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要求提供时方才提供;如未能提供或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1.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盖章等);
3.1.4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副本、报价书、电子文档数量、内容等)
3.2有下列情况的,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原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备注规定的情形除外)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书)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书)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书)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第五章第七条: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除外);
(4)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书)除询价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6)上述说所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报价书;
3.3供应商资格审查。询价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被询价的资格。
1、无论询价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询价小组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2.4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询价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或是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执行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还应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告知供应商。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4、技术、服务性文件审查
4.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技术、服务性文件)。
4.2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3询价小组经审查,认为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报价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4.4询价小组经审查,供应商报价文件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询价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报价。询价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报价书应在开标时同其他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供应商报价书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5供应商投标文件优于询价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询价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4.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7报价书审查。
5、复核。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
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或固定报价的,以供应商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供应商抽签程序: (1)出现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或固定报价的,进入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室进行抽签; (2)按照供应商签到表签到顺序,由投标时签到的供应商代表抽取号球,抽取的号球号码即代表该供应商,抽取结果现场公布并书面记录,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抽取号球结束后,将相同号码和数量的号球全部放入抽取机内,由采购人代表分三次,每次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第一次随机抽取的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随机抽取的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随机抽取的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 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抽取完毕后,由监督人员当众宣布抽取结果,招标人、监督人员对公开随机抽取的结果以书而形式确认。
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根据询价情况和采购人的需求确定。询价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询价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询价小组不得在询价文件规定以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获得采购人授权的,可以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7、出具询价报告。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
(3)、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4)、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情况;
(5)、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询价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询价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询价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询价报告的有效性。
8、询价内容:
从技术性能、商务、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评;
(1)、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及成功案例介绍等;
(2)、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排除故障的措施及保证措施(处罚承诺、违约承诺);
(3)、供货时间;
(4)、付款方式;
(5)、有否特别承诺;
(6)、其他;
第一包:货物类;最高限价:30.2万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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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E管道材料及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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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DPE100级Φ63,1.6MP | m | 7000 |
4 | HDPE100级Φ40,1.6MP | m | 600 |
5 | HDPE100级Φ32,1.6MP | m | 2000 |
6 | HDPE100级Φ25,1.6MP | m | 5000 |
7 | HDPE100级Φ20,1.6MP | m | 2000 |
8 | φ63球阀 | 个 | 5 |
9 | φ40球阀 | 个 | 30 |
10 | φ32球阀 | 个 | 50 |
11 | φ25球阀 | 个 | 20 |
12 | φ20球阀 | 个 | 1000 |
13 | S63*63 | 个 | 1170 |
14 | S40*40 | 个 | 5 |
15 | S32*32 | 个 | 20 |
16 | S25*25 | 个 | 25 |
17 | S20*20 | 个 | 10 |
18 | 玻璃钢蓄水池(10m3)(立式圆柱体,直径2.4米,高2.32米;承压13T,壁厚8毫米,需做水泥基础) | 个 | 13 |
注:中标公司须提供必要的安装机具、技术指导,玻璃钢蓄水池由中标公司完成安装。
第五章 封面 格 式
投标文件
(资格性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包号:
投标文件
(技术、服务性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包号:
一、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询价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以提交询价小组的报价书为准;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询价文件的报价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报价书1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天。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询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三、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询价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包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询价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对货物(设备)性能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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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质量、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提出服务承诺,格式自制)
六、声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七、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保证在该项目招标前,未向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论证等任何服务。
二、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供应商的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三、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原厂正宗产品,确保售后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严格按询价文件要求,不打折扣,不降低服务质量,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谋取中标;
(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搞串标围标谋取中标;
(四)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四、若中标,我公司严格按询价文件和合同要求,诚信履约,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及相关服务质量,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
五、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有充足的、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货源;并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有货物。
六、我公司保证,若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记录,不予退还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通过政府采购媒体通报,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无承诺书或法人代表未签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2、本函件为投标文件的非必备要件,投标文件无此函件、法人代表未签字或盖企业公章的不享受其相关优惠政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1已完成“三证合一” 的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基础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2.2 未完成“三证合一” 的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基础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2.3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已完成“三证合一” 的投标人提供新证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双面,并在正、反面盖章);
5、投标人2015年或2016年度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15或2016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原件(注:事业单位或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的投标人,提供现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投标人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注:公司成立不满6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现有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或零申报纳税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格式自理);(若中途未缴纳税,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格式自理)
注: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计算;“连续”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连续、不间断。
7、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
8、产品质量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可以在询价时提交证明其信誉、实力的相关证明)。
10、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环保节能产品相关规定);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报价书
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包号:第1包 | ||||||||
供应商名称: (签章)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编号: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座机) (手机)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单价(万元) | 投标总价(万元)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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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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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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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计:大写: 小写(万元):¥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价格、运输(包括二次)、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报价书”以包为单位填写。
3、“报价书”包括: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
特别提示:
1、代理机构只公布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服务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
2、该报价书密封好后,在开标时同正本、副本、电子文档一并提交;
3、数量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及详细参数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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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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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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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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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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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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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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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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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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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分项报价明细表”各项参数要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至;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