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世伟在一办公区三楼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县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会议邀请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健、县政协副主席夏朝骏参加。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会议认为:《审计法》的颁布施行,有利于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更好地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审计机关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审计,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会议要求:一是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学习落实《审计法》,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二是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审计工作力度,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全力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通报全县财政资金使用拨付情况
会议要求:岁末年关将至,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调拨力度,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同时,切实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最大限度发挥效益。
三、审议相关单位议题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丘地村失地农民购买社保相关事宜的请示》《关于盘活县级财政存量方案的请示》
《关于2016年收回存量资金及盘活使用存量资金的请示》《关于建议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请示》《关于审定<理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请示》《关于解决开展理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含补充制订)工作资金的请示》《关于确定古尔沟镇古尔沟小学后(右)侧崩塌抢险救灾工程及施工单位选定的请示》《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整合入库地籍调查项目资金的请示》《关于解决理县桃坪羌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缺口资金的请示》《关于请求建议核准理县鹧鸪山景区门票价格及观光车票价的请示》。
(二)审议《理县冷水鱼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
会议原则同意《理县冷水鱼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
会议议定:一是由薛城镇人民政府负责,参照浮云森林合同签订模式,作为甲方与五台县海东兴旺养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二是由薛城镇人民政府负责,尽快组织人员到五台县海东兴旺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资质和运营模式,加大项目对接力度;加快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有关程序报批报建。三是由县农牧水务局牵头,加强项目推进的指导和监管,提出明确实施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三)审议《关于提请审查<2011—2015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建议名单)>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2011—2015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会议议定:一是由县依法治县办负责,将表彰名单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二是将乡风文明创建活动表彰、红叶温泉节相关表彰统一纳入2017年“两会”期间予以专题表彰。
四、其他事项
一是县政府各副县长要认真落实全县重点项目推进会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分管领域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扎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结合分管领域工作传递党的声音,为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由杨玉峰同志牵头,认真梳理2018年项目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和争取工作,力争2018年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6月正式开工。
三是由杨玉峰牵头,熊伟同志负责,专题研究部署“六有”系统录入事宜,认真督促落实,提升全州排位,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是由杨玉峰同志牵头,刘霞同志负责,利用浙江省东阳市捐赠资金建立理县奖教奖学基金,并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作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先行实验区发展的重要支撑。
五是由杨玉峰同志牵头,石旦真同志负责,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努力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六是由廖锦标同志牵头,按照“周研究、月通报”的要求,扎实抓好旅游领域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全域旅游发展水平;由廖锦标同志牵头,熊伟同志配合,加快推进“浮云”系列旅游项目打造工作,尽快建立旅游协会和旅行社。
七是由马治国同志牵头,细化汶马高速公路(理县段)征拆方案,扎实开展交通项目建设推进、储备等工作。
参会人员: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世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玉峰,县委常委、副县长邓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庆稷、廖锦标、熊伟、马治国、刘霞,县政府办主任杨汝渊(县委常委、副县长林冬晓出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雅哈洛措休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逸风、石旦真外出培训,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付成平外出培训,县政府办副主任、扶贫移民局局长姚刚外出培训)。
列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健,县政协副主席夏朝骏,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毕德源,县委编办副主任任丹,县财政局局长雷琪,县人社局局长唐琳,县国土局局长罗斌,县住建局局长张光迢,县工质食药监局局长杨宁,县物价局局长徐泽兵,县社保局局长程明英,县城投公司总经理贾巨平,县发改经信局副局长熊安国,县教育局副局长姚永旭,县监察局副局长贺思勇,县司法局纪检组长石东海,县财政局副局长王姗,县审计局副局长官秋,县农牧水务局副局长王程,县扶贫移民局副局长申政鹏,县文体广新局纪检组长彭巧珊,县旅发局副局长邓鹏,县地税局副局长罗全明。米亚罗镇镇长朱跃伟,古尔沟镇镇长李贵全,杂谷脑镇镇长陈建明,下孟乡乡长王德,薛城镇镇长陈孟,朴头乡副乡长徐健云,桃坪镇镇长副镇长刘泽川。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刘旭静,县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张天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