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世伟在第一办公区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十三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会议邀请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健、县政协副主席夏朝骏和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曹石竹参加。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会议要求:由刘霞同志牵头,县教育局负责,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情况,依法抓好民办教育管理和促进工作,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发展。
二、通报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着力建设幸福美丽理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通报财政资金使用拨付情况
会议要求:各位副县长要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按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兑现项目资金,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议《2014年和2015年已脱贫贫困户产业巩固提升方案》
会议原则通过《2014年和2015年已脱贫贫困户产业巩固提升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五、审议《2017年预脱贫贫困户产业扶持方案》
会议原则通过《2017年预脱贫贫困户产业扶持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由熊伟同志牵头负责,抓紧组织实施。二是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六、审议《理县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通过《理县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由熊伟同志牵头,县环保林业局负责,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县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配合,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尽快完成招投标工作。同时,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9月底前完成。二是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将该项目纳入创建全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示范县建设内容之一,统筹整合规划编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建成后期管理。三是要继续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此类项目资金。四是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七、审议《关于请求委托第三方对村民自建项目参与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请求委托第三方对村民自建项目参与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的请示》。
会议要求:由杨玉峰同志牵头,县财政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后印发执行。
八、审议《理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会议原则通过《理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会议要求:一是由雅哈洛措同志牵头,县司法局负责,紧密结合政府各项工作,采取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和面向基层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九、审议《理县贫困村产业扶贫基金投资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通过《理县贫困村产业扶贫基金投资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由石旦真同志牵头,县政府办负责,进一步修完善实施方案,明确乡镇负责、村级主体的职责体系,分析研究基金投资风险收益。二是县脱贫攻坚办要对照脱贫攻坚验收时间节点,指导确定基金投资收益分配时间。三是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审议《理县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通过《理县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由杨玉峰同志牵头,准确把握省、州政策规定,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二是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一、审议《关于解决更新一般公务用车资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更新一般公务用车资金各60万元。
会议要求: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二是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对全县公务用车更新需求情况进行摸底,并提出意见建议。
十二、审议《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 及《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会议原则通过《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及《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一是县法制办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二是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三、审议《理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会议原则通过《理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会议要求:由田庆稷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技术规定,试行一年,全面评估修订后正式执行。
十四、审议《理县“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理县“十三五”新型城镇化专题研究》
会议原则通过《理县“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理县“十三五”新型城镇化专题研究》。
会议要求:一是由田庆稷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按照突出特色、结合实际、着眼长远的原则,统筹结合国土、交通、旅游等“十三五”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二是由杨玉峰、廖锦标同志牵头,县政府办、县发改经信局负责,梳理全县其他“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推进情况,五月底前统一研究审定。
十五、审议《关于县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资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按合同金额解决县不动产等级平台建设资金131.014万元。
会议要求:一是由田庆稷同志牵头,县国土局负责,严格按相关规定加快不动产等级平台建设,确保发挥效益。二是县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十六、审议《关于解决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蒲溪沟小流域工程独立费用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蒲溪沟小流域工程独立费用70.74万元。
会议要求:一是原则上在项目资金中安排支出,县财政对不足部分予以解决。二是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十七、审议《关于解决理县农产品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理县农产品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资金255.87万元。
会议要求:一是由马逸风同志牵头,县农牧水务局负责,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确保设备发挥作用,助推全县农业产业提档升级。二是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八、审议《关于S450理小路(理县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请示》《关于古尔沟温泉小镇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S450理小路(理县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请示》《关于古尔沟温泉小镇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理小路、理黑路(理县段)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古尔沟温泉小镇建设协调办负责,尽快制定征拆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征拆工作,为工程建设奠定基础。二是理小路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要尽快完成征拆补偿资金总量测算,积极与州级部门对接征拆事宜。
十九、人事任免
二十、其他事项
(一)由杨玉峰同志牵头,一是县政府办、县法制办负责,筹备好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相关事宜。二是会同廖锦标同志,积极与州对接一季度经济数据报送反馈情况,确保实现“开门红”。
(二)由邓勇同志牵头,一是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创“二甲”相关工作。二是督促县卫计局迅速落实卫生扶贫相关措施,并加强宣传引导。三是督促县中藏医院能力提升等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三)由田庆稷同志牵头,一是认真梳理形成上孟乡违法建设整治情况报告,及时报县委;加快编制综合执法方案。二是督促藏区新居开工建设,确保4月底开工率达到100%。三是于4月底前筹备开展全县综合性应急演练。四是结合全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五是及时启动全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
(四)由雅哈洛措同志牵头,马治国同志配合,针对薛城隧道病害问题制定工作预案,保障“五一”小长假期间的道路交通畅通。
(五)由廖锦标同志牵头,一是协调解决协鑫公司相关遗留问题。二是启动旅游厕所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三是按规定推进中石油综合性加油站项目和液化气标准化灌装充气站项目建设。四是督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加快建设。五是根据一季度项目稽查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六是牵头筹备全县电子商务研讨会、旅游发展研讨会及工业产业座谈会。七是尽快编制出台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由熊伟同志牵头,一是对照时间节点,督促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二是督促脱贫攻坚22个专项方案落地实施。三是积极与省林业厅对接,争取全省林业生态扶贫现场会期间允诺的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七)由马治国同志牵头,一是加快推进汶马高速公路、理小路、理黑路项目建设。二是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确保完成一季度客货周转量指标任务。
(八)由刘霞同志牵头,加快推进博物馆、文化馆和图书馆“三馆”建设。
(九)由马逸风同志牵头,一是筹备召开全县防汛工作会。二是启动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三是建立我县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台账,主动与州水务局对接,争取州水投公司在理县注册。四是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分管领域项目5月初全部开工。五是按要求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六是主动与州政府对接,掌握农业规范化标准栽培集中示范县、现代农业重点县和国家级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创建标准和要求,加快推进创建工作。七是启动并加快推进全省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
(十)由石旦真同志牵头,一是加快推进扶贫金融基金运转。二是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确保完成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速目标任务。三是督促古尔沟温泉小镇建设项目启动征拆工作。四是启动农村股权量化试点工作。
出 席:王世伟 杨玉峰 邓 勇 田庆稷 雅哈洛措
廖锦标 熊 伟 马治国 刘 霞 马逸风
石旦真 刘志平 姚 刚 (林冬晓出差)
列 席:高 健 夏朝骏 曹石竹 朱继兵 任称罗尔日
阿穆楚 周 伟 刘富国 苏 军 谢桂华
兰泽友 雷 琪 吴红亮 冉 洪 彭 措
王 翔 恩波头 张光迢 罗 斌 张韩春
姚永浩 唐雪梅 马永剑 张 湖 徐 林
江 崩 王 平 邓 鹏 余建忠 竹 兵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