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6818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王世伟在第一办公区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二届县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会议邀请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朝骏、县政协副主席王天宝、县人武部政委胡兴美参加。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会议认为:道路交通安全关乎基本民生,必须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依法管理水平,创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要求:县交通、公路、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硬件设施,依法加大对占道停车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同时,要按照“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做好道路交通违法事故处置,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秩序。 

  二、通报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会议要求: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大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审议《理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聘任管理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理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认为: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出台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政府系统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要求:由县法制办牵头,县财政局、县司法局配合,一是进一步完善《办法》文本,并制定计费细则。《办法》试行一年,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后正式执行。二是要严格选聘标准,确保聘任到“专业、高效、优质、实用”的法律顾问。 

  四、审议《理县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实施方案》、《理县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管理实施方案》、《理县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使用实施方案》、《理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理县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实施方案》、《理县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管理实施方案》、《理县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使用实施方案》、《理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都是实施金融扶贫的重要手段,是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有力保障,必须依法用好管好,确保实效。 

  会议要求:由赵正伟同志牵头,县财政局负责,一是理顺基金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分险比例,确定合作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争取放大借款额度、放宽借款期限,同时完善追责条款等内容。二是《理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 

  五、审议《理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 

  会议原则同意《理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 

  会议要求:一是县财政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度》文本,报县政府审批后及时印发执行。二是县财政局、县公安局要会同县委宣传部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面向基层群众大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六、审议《关于请求解决幸福美丽家园提升项目-梭罗沟民族新村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从灾后重建结存资金中先行解决240万元,剩余缺口资金逐步化解。 

  会议要求:一是县财政局要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同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朴头乡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相关资料,完备项目要件。三是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 

  七、审议《理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会议原则同意《理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会议要求:县科技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优化奖励评选条件、奖励金额等内容,并于年内开展2011-2015年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工作。 

  八、审议《理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十三五”规划》、《理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细则》、《理县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工作计划》 

  会议原则同意《理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十三五”规划》、《理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细则》、《理县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工作计划》。 

  会议要求:一是由甘元明同志牵头,县发改经信局负责,进一步明确标准,核实数据,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执行。二是由张薇同志牵头,县文体广新局负责,对搬迁的村落(民居)中符合传统村落(民居)保护条件的,要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加以保护。 

  九、审议《关于报送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结存资金整改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结存资金整改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县发改经信局要加快组织实施结存资金安排项目,所有项目要于825前开工建设,并于10月底前完工。二是县财政局要及时清理结存资金,并定期在政府常务会上通报清理和使用情况。三是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审议《关于解决编制理县“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经费的请示》、《关于解决编制理县国际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经费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理县“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经费80万元,解决国际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规划编制经费70万元。 

  会议要求:一是县财政局要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同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县旅游局要加快规划编制进度,注重推动两个规划内容互动,成果互补。 

  十一、审议《理县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及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结余资金的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理县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及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结余资金的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县国土局要进一步核查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实施对象,完善实施方案。二是县国土局、县财政局要加快方案实施,用活用好结存资金,确保与脱贫攻坚工作高度衔接。三是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二、审议《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大疾病患者给予医疗救助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大疾病患者给予医疗救助的请示》。 

  会议要求:由李开海同志牵头,县卫计局负责,再次组织摸排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加快实施进度,确保9月底前完成救助工作。 

  十三、审议《理县免疫规划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理县免疫规划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县卫计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统筹整合乡镇医疗卫生力量和资源,加快实施免疫规划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全县免疫综合能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十四、审议《关于天网三期建设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天网三期建设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县公安局要及时编制天网三期建设方案和经费预算,报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二是要统筹规划建设,要与317国道沿线现有标识标牌保持协调,县城内要统筹利用现有杆管线,避免重复建设,保持良好的城市形象。 

  十五、审议《理县蒲溪乡幸福美丽家园提升工程古羌文化体验区项目工程缺口资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蒲溪乡幸福美丽家园提升工程古羌文化体验区项目工程缺口资金68.647793万元。 

  会议要求:一是县财政局要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同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蒲溪乡人民政府要及时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资料,完备项目要件,做好项目收尾工作。 

  十六、人事任免 

  出席:王世伟 赵正伟 李开海 汪 明 余 宁 张 薇 甘元明 雅哈洛措 刘志平 姚 刚(李华强在外培训,丁龙华、黄晓瑜因公请假) 

  列席:夏朝骏 王天宝 胡兴美 穆晓春 任称罗尔日 

  欧阳平 孙春艳 雷琪   唐 琳   罗 斌  

  彭 措 吴红亮 李安胜 陈世屏 卢永波  

  高 健 姚少友 唐雪梅 王 琴 向繁荣  

  杨贵权 黄 平 贾巨平 陈 政  曾才茂 

  徐 艺 罗宏伟 张 湖 温成龙 唐 斌 

  彭功建 顾 英 夏 为  

  王 平(民宗) 杨 勇(疾控中心) 杨 勇(公路分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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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会责编:刘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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