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组织机构)受理县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理县人民法院单警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理政采[2015]201号
二、招标项目:理县人民法院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第一包:单警装备类(最高限价:19.883万元)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年度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询价小组要求提供原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询价文件发售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止。
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将报名所需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格式自定)、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格式自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承诺)复印后加盖本企业鲜章,扫描发送至lxzfcgb@163.com报名,邮件主题为“[2015]×号 第×包 ×公司 联系方式(手机)”,未按此格式发送邮件的,我办公室将不予回复,后果自负。
所有报名材料请以一份PDF格式文件发送,文件命名为“[2015]×号 第×包 ×公司 联系方式(手机)”。我办将在开标前回复是否通过报名审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220号川景风情大酒店二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理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7-6825408
十二、采购组织机构: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7-6824208
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