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法院单警装备、信息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 

  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组织机构)受理县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理县人民法院单警装备、信息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理政采询[2014]56号 

  二、招标项目:理县人民法院单警装备、信息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中央政法系统专项装备款 

  四、招标项目简介: 

  第一包:单警装备、信息网络设备(最高限价:44.92万元) (详见询价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询价小组要求提供原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原件备 

  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九、询价文件发售时间:本次询价文件发售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8时30分起至2014年6月17日上午10时30分。 

  发售方式:请各供应商将报名所需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投标人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和税收缴纳证明(尽量提供人事机关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机打发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承诺、复印后加盖本企业鲜章,发送至lxzfcgb@163.com报名,邮件主题为“理政采询[2014]××号 第×包 ××公司 联系方式(手机)”,邮件发送后,请来电确认,未按此格式发送邮件的,我办公室将不予回复,后果自负。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各供应商将所购项目标书费按以下帐号转款,转款时备注所购买标书的采购项目编号,并将银行回单回传至邮箱。招标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户名:理县财政局   帐号:22-601201040010016 开户行:农行理县支行;用途:标书费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项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6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48号成营饭店八楼A03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理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7-6825408 

  十二、采购组织机构: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宋老师 联系电话:0837-6824208 

  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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