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属企事业单位: 

    《理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理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2016年地灾灾害防治工作回顾 

  去年以来,我县坚持把加强地质灾害的防御防治作为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强化工程治理,落实群测群防群治措施,有效避免和防范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目前,全县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共447处(其中:滑坡128处,崩塌180处,泥石流113处,不稳定斜坡26处),威胁群众336218741人。灾害隐患呈现出点多面广、破坏性强、威胁性大等特点,全县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战线长、难度大,每逢强降雨天气,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去年全县共发生了各类地质灾害5起,直接经济损失131.2万元。 

二、2017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理县属高山峡谷地带,地形切割强烈,沟谷纵横,物理风化地貌发育。出露地层主要为中生界三叠系及古生界部分地层,次为印支期至燕山期的岩浆岩及第四系松散堆积层;以变质岩为主,分布于全县大部分地区,岩性主要为变质砂岩、砂质板岩和千枚岩,次为结晶灰岩等,岩浆岩分布次之,多呈基状产出,为印支期至燕山期的侵入岩;第四系以冲洪积、冰水堆积、坡残积、崩坡积碎石土为主,主要分布在河流河谷区及斜坡下部地区,斜坡上部分较少,厚度小。受5·12地震、4·20地震及后续余震一方面急剧恶化了原灾害点的稳定性,使原有灾害点的成灾概率明显增大,另一方面新增了较多的灾害点,使理县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和威胁人数相对震前明显扩大。 

2.理县属地震活动频繁区域,崩塌、滑坡、泥石流三大地质灾害突出。其中,震后区内崩塌数量剧增,且未呈现减少趋势;区内滑坡的比重逐年降低,但降幅不大;泥石流数量持续增长。根据近年地质灾害排查、复查及调查,初步预测,理县地质灾害总量在未来几年将呈下降趋势,但地质灾害防御形势依旧严峻,泥石流、滑坡和崩塌灾害,将是未来几年防灾工作重点。 

    根据县气象局《2017年度气候趋势预测及对策建议》中反映的汛期(5-9月)降雨预测情况分析,我县雨季开始期,在5月上旬后期;6月下旬7月上旬、8月下旬后期,我县有暴雨洪涝出现,其中我县的个别乡镇、暴雨洪涝强度偏强;9月前期有一段秋季连阴雨天气,强度较2016年偏轻;7月下旬至8月中旬有15~20天伏旱发生,伏旱强度较2016年偏轻。暴雨天气时段(6月下旬7月上旬、8月下旬后期)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同时,根据以往经验,久旱后可能发生大雨或暴雨的极端天气情况, 7月下旬至8月中旬伏旱天气过后,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预计2017年雨季结束期在10月中旬。总之,全县地质灾害仍处高风险态势。 

   针对上述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防汛抢险各项物资储备工作,力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与此同时,今夏还有高温、少雨时段,在作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抗旱工作,力求早落实早安排,尽量减少气象灾害天气带来的危害。预计:2017年年平均气温较历年正常略偏高,年总降水量正常略偏多。冬季(1~2月)气温略偏高,降水偏少,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高。春季(3~4月)气温较历年正常,降水正常,有1次弱的低温阴雪灾害性天气,高山牧场有轻度雪灾、冻害发生。汛期(5~9月)雨季开始期,在5月上旬,冰雹、雷电频次较常年偏多;盛夏(7~8月)有伏旱发生,较历年相当;主汛期(6~9月)有阶段性暴雨、洪涝发生,个别乡镇暴雨洪涝强度较历年偏强;初秋(9月)连阴雨天气较2016年偏轻;雨季结束期在10月中旬;11~12月火险等级偏高。 

3.2017年各月气温、降水量预报值:(单位气温:℃;降水量:毫米)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气温 

1.1 

3.4 

7.6 

12.6 

15.8 

18.3 

20.7 

20.8 

16.4 

12.1 

7.2 

2.2 

降水 

4.0 

9.0 

25.0 

58.0 

76.0 

110.0 

80.0 

68.0 

78.0 

53.0 

9.0 

2.1 

(二)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防治分区原则及防治重点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和要求,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应实施有重点的、分轻重缓急分别加以防治。 

分区划分原则: 

①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地质灾害威胁人群密集,威胁对象重要性程度较高的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 

②尊重客观规律的原则,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较高,地质灾害危害严重的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 

③与地方政府相关规划协调统一的原则,应充分收集区内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规划,并结合相关规划划分防治分区,将地质灾害易发区中规划的重点工程建设区等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分区的划分方法主要是依据理县域地质灾害形成的环境条件、易发分区特征、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地质灾害分布密度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市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各分区内再根据灾害类型、地质条件及危害程度的不同,划分出亚区和重点防治地段,并明确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点。 

   根据上述原则,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高,地质灾害分布密度大,人口分布相对集中,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度较大,地质灾害危害严重的地区;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较高,危害较严重的地区则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其它地区作为地质灾害的一般防治区。 

    在理县域内,对小范围内地质灾害分布密度大,危害严重的地段划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地段。 

   对单个地质灾害点则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将其划分为重点防治点、次重点防治点和一般防治点,通常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为重点防治点,危险性和危害程度次之的为次重点防治点,其它危险性和危害性较小的地质灾害点作为一般防治点。 

2.防治分区划分 

根据以上方法,将理县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Ⅱ)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Ⅲ),具体内容见图1及表1。 

①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亚区1个(Ⅰ-1),面积为面积521.4km2,占全县面积12.07%; 

②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亚区6个(Ⅱ-1~Ⅱ-6),面积454.9km2,占全县面积10.54%; 

③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亚区1个(Ⅲ-1),面积3341.8km2,占全县面积77.39%。 

 

1 理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 图片1.jpg

  


1  理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划分表 

防治分区 

分区代号 

分区代码 

分区名称 

分区面积 

灾害点数 

防治分期 

防治级别 

防治方案 

威胁对象 

涉及乡镇 

重点防治区 

 

-1 

沿杂谷脑河桃坪~米亚罗深切河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521.4 

295 

近期:285远期:10 

重点防治分别为:①桃坪羌寨古堡旅游风景区②薛城镇城区③县城区④317国道⑤狮子坪电站⑥米亚罗红叶风景旅游区 

应本着"以防为主,以治为辅"和经济实效的原则,采取监测、避让、工程、生物等多种防治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当地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建立起群测群防的监测网络体系。并大量植树造林,减少水大流失,改善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 

主要危害人员、村寨、城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桥梁、毁坏耕地、林地等。地质灾害现威胁人口12761人,威胁资产70695万元。 

桃坪乡、通化乡、木卡乡、薛城镇、甘堡乡、杂谷脑镇、朴头乡、古尔沟镇 

次重点防治区 

 

-1 

三岔沟高山河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 

29.8 

9 

近期:4,远期:5 

重点防治区内主要要注意通化乡院子村徐家沟泥石流1处,其它为一般防治 

主要采取工程治理、监测和避让等防治措施。 

主要威胁和危害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道路交通,损毁房屋、耕地等。地质灾害现威胁人口384人,威胁资产1745万元。 

院三路 

-2 

孟屯沟~小沟高山河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 

176.6 

88 

近期36处,远期52 

重点防治区内主要孟屯沟小流域为上孟乡、下孟乡政府所在地,孟屯沟小流域及薛城镇小沟小流域进行典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其它为一般防治点 

近期主要采取监测、避让、工程及生物等防治措施,中期和远期以生物防治措施为主,应尽可能多地发展林业生产,营造经果林和水保林,合理耕作,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 

主要威胁和危害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道路交通,损毁房屋、耕地、林地等。地质灾害现威胁人口1892人,威胁资产11428万元。 

木坡乡八角乡上孟乡、下孟乡 

-3 

蒲溪沟高山河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 

19.6 

18 

近期:5处,远期13 

重点防治点有:蒲溪乡蒲溪村上组滑坡、蒲溪乡蒲溪村下组老水井滑坡、蒲溪乡蒲溪村半坡组滑坡,其它为一般防治点。 

主要采取监测、避让、工程、生物等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现威胁人口412人,威胁资产1635万元。 

蒲溪乡 

-4 

毕棚沟高山河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 

139.9 

23 

近期:4处,远期19 

重点防治点有:0处,一般防治点23处。 

对公路边坡采取工程支护等措施,规范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减少地质环境的为人破坏。 

主要威胁和危害游客和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道路交通等。地质灾害现威胁人口218人,威胁资产1445万元。 

毕棚沟 

-5 

黄土梁沟~十八拐沟高山河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 

74.4 

5 

近期:0处,远期5 

重点防治点有:0处,一般防治点5处。 

近期主要采取监测、工程及生物等防治措施,中期和远期以生物防治措施为主,应尽可能多地发展林业生产,营造经果林和水保林,合理耕作,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 

主要威胁和危害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道路交通,损毁房屋、耕地等。地质灾害现威胁人口170人,威胁资产610万元。 

十八拐村 

-6 

小沟~大沟高山河谷亚区 

14.6 

5 

近期:0处,远期5 

重点防治点有:0处,一般防治点5处。 

主要采取监测、工程及生物等防治措施,尽可能多地发展林业生产,合理耕作,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 

地质灾害现威胁人口138人,威胁资产465万元。 

古大路 

一般防治区 

 

-1 

除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其它极高山、高山区域 

3341.8 

4 

近期:0处,远期4 

重点防治点有:0处,一般防治点4处。 

主要采取生物等防治措施,封山育林,减少地质环境的为人破坏。 

基本上没有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危害的地质灾害 

其他场镇的无人少人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①沿杂谷脑河桃坪~米亚罗深切河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1) 

   本区沿杂谷脑河和317国道呈长条状分布,面积521.4km2,占全县的12.07%。行政区划属桃坪乡、通化乡、木卡乡、薛城镇、甘堡乡、杂谷脑镇(县政府所在地)、朴头乡、古尔沟镇、夹壁乡及米亚罗镇等乡镇。本区为侵蚀深切河谷地貌,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城镇、村庄和317国道等人口和人类工程活动集中的地方段。据本次调查,区内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及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城镇、村庄和317国道等人口和人类工程活动集中的地方段。 

    目前,区域内有泥石流、滑坡、崩塌及不稳定斜坡等各类地质灾害点295处,发育密度0.566/平方千米,本着“以防为主,以治为辅”和经济实效的原则,重点防治区为桃坪羌寨古堡旅游风景区、薛城镇城区、县城区、317国道、狮子坪电站、米亚罗红叶风景旅游区,采取监测、避让、工程、生物等多种防治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当地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建立起群测群防的监测网络体系。并大量植树造林,减少水大流失,改善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三岔沟、孟屯沟~小沟、蒲溪沟、毕棚沟及黄土梁沟~十八拐沟高山河谷区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区域面积达454.9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0.54%。本区域以下孟乡人口密度最大,人口密度达29.3人/平方千米,主要以农业生产、旅游、水电及矿产等开发为主,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度较低,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按地理位置共划分为六个亚区。现分述如下:  

① 三岔沟高山河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1) 

    该亚区位于理县东部,面积29.8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0.69%,行政区划属通化乡。居民多择山间平地而聚居,人口相对分散,经济以农业生产为主。该区域地貌属深切河谷地区,沟谷狭窄,河流切割较深,地形坡度30~60°,沟谷流域长,汇水面积大,松散物质丰富,岩体破碎裸露,植被发育差,地质灾害中等发育。目前,辖区内共有泥石流、滑坡及崩塌9处,发育密度0.302个/平方千米。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泥石流,规模以中小型为主。重点防治区内主要注意通化乡院子村徐家沟泥石流1处,其它为一般防治。主要采取工程治理、监测和避让等防治措施。 

② 孟屯沟-小沟高山河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2) 

    该亚区位于理县北部,面积176.6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4.04%,行政区划属上孟乡、下孟乡及薛城镇小沟的一部分,主要为上、下孟两乡人口主要集居地,居住约5000余人,主要以农业为主,旅游开发业为辅,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该区域内重要工程设施和产业主要有绿叶水电站、薛(城)~(上)孟公路及孟屯河谷旅游开发区等。地貌属深切河谷地貌,沟谷狭窄,河流切割较深,地形坡度30~60°,沟谷流域长,汇水面积大,松散物质丰富,岩体破碎裸露,植被发育较差,地质灾害中等发育。每逢雨季,小规模的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且危害较大,加之,修建乡镇公路后形成很多高陡边坡,边坡稳定性差,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目前,辖区内共有泥石流、滑坡及崩塌等地质灾害点88处,发育密度0.498/平方千米。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和泥石流,规模以中小型为主。重点防治区内主要孟屯沟小流域为上孟乡、下孟乡政府所在地,孟屯沟小流域及薛城镇小沟小流域进行典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其它为一般防治点。近期主要采取监测、避让、工程及生物等防治措施,中期和远期以生物防治措施为主,应尽可能多地发展林业生产,营造经果林和水保林,合理耕作,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 

③ 蒲溪沟高山河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3) 

    该亚区位于理县东南部,面积19.6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0.45%,行政区划属蒲溪乡,总人口1900余人,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经济以农业生产为主,发展相对落后。辖区内共有地质灾害点18处,发育密度0.918个/平方千米,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规模以中小型为主。重点防治点有:蒲溪乡蒲溪村上组滑坡、蒲溪乡蒲溪村下组老水井滑坡、蒲溪乡蒲溪村半坡组滑坡,其它为一般防治点。近期主要对各灾害点加强监测预警工作,中远期对蒲溪沟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工程,同时采取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鼓励植树造林等措施,使该地区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减少地质灾害的威胁。 

④ 毕棚沟高山河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4) 

    该亚区位于理县西南部,面积139.9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24%,行政区划属朴头乡。人口数量少,居住相对分散,经济以旅游业为主,现毕棚沟自然生态旅游开发初具规模。辖区内共有地质灾害点23处,发育密度0.164/平方千米,近期主要对各灾害点加强监测预警工作,中远期对公路边坡采取工程支护等措施,规范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减少地质环境的为人破坏。采取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鼓励植树造林等措施,使该地区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减少地质灾害的威胁。 

⑤ 黄土梁沟~十八拐沟高山河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5) 

    该亚区位于理县西部,面积74.4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72%,行政区划属夹壁乡。人口数量少,居住相对分散,经济以农业为主,其发展相对落后。辖区内地质灾害以泥石流为主,兼有少量的滑坡,共有地质灾害点5处,发育密度0.07/平方千米,近期主要采取监测、工程及生物等防治措施,中期和远期以生物防治措施为主,应尽可能多地发展林业生产,营造经果林和水保林,合理耕作,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 

⑥ 小沟~大沟高山河谷亚区-6) 

    该亚区位于理县中部,面积14.6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0.34%,行政区划属古尔沟镇。人口数量少,居住相对分散,经济以农业为主,其发展相对落后。辖区内地质灾害以崩塌、泥石流及不稳定斜坡为主,共有地质灾害点5处,发育密度0.342个/平方千米,近期主要采取监测、工程及生物等防治措施,中期和远期以生物防治措施为主,尽可能多地发展林业生产,合理耕作,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除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其它极高山、高山区域-1),该区面积3341.8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77.39%区主要位于县境的高山、极高山地带,人口稀少,人类活动较少。近期主要对各灾害点加强监测预警工作,中远期采取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鼓励植树造林等措施,封山育林,减少地质环境的为人破坏。使该地区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减少地质灾害的威胁。 

三、防御方案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具体组织实施,主管领导亲自安排,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工作,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县国土资源、农牧水部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旅游发展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救济物资及灾民安置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此同时,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防治工作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完善“镇、村、组、点”四级监测预警网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 

(二)加大政策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大力普及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和避让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自觉性,提升群众防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特别是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群测群防“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村民手中,向群众发布通告,健全群测群防网络,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撤离,切实降低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巡、排查与预案编制工作。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采取专业技术人员调查和群众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前期巡排查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认真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现状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巡查。要对隐患点危及区域的常驻人口登记造册备案,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编制完成切实可行的2017年度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隐患点监测人员、防御和应急预案、抢险救灾应急分队人员及通讯方式务必于4月25日前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四)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及灾情速报制度。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履职尽责,认真在汛前、汛中开展险情巡查活动,掌握险情动态,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要继续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对人员居住密集的集镇、村寨、学校、施工作业点等潜在经济损失大的重点防御区,要实行重点监测、重点预防。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地灾办,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坚持月报制,每月20日前将本月地质灾害情况汇总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五)狠抓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组、点”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要编制本区域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应急预案,并根据要求,组织辖区内各地质灾害点威胁的单位、企业、居民建立临时监测点,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工作。要建立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灾队伍,做到责任落实、制度落实。要以群众监测为主,落实“三避让”措施,必要时将人员物资及时撤离。 

1.县国土资源局、气象局要及时发布雨量监测信息,主汛期期间,要发布降雨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 

2.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员要负责本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灾避让抢险工作。 

3.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国土资源局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4.接到报告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按照既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御预案表确定的疏散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及时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或施工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六)强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1.加快工程治理进度,所涉及到的乡镇和村,要认真组织协调好本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建设工作,努力创优施工环境,全面完成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任务。 

2.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所涉及到的乡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确需搬迁的,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的搬迁工作,确保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顺利完成,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全力做好生态有关政策宣传工作,严厉禁止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放牧、开荒、砍伐树木、开山炸石、开矿以及在沟道内建立永久性建筑物,对排导、拦挡、护岸和排水等工程进行维护、疏导,封山育林、营造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七)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工作,提出应急治理措施,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县人武部、公安、民政、县卫生和计生等部门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物资供应、社会治安工作,并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品供应点,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县气象部门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县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灾毁公路的修复畅通,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救灾物质、设备、药物和食品的运输。县移动、电信和联通要保障地质灾害应急通信的畅通。 

(八)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督促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加强监测,做好监测记录,汛前不懈怠,汛中高度警惕,汛后不松懈。 

    县级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地质灾害发生时能立即反应。县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党委有关部门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加快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减缓和排除险情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对已经致灾的,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建议。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应急处置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提出新闻发布工作意见,指导组织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形成正确的舆论态势,并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外区部队支援的协调配合工作及保障工作;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根据灾害需要,在受灾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等,同时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相关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县级有关工作人员在救灾工作中履行对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管理实施全程监督,对因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投资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应急抢险建设项目,并按照国家政策争取重大应急工程建设纳入国家基建计划,负责协调应急抢险物资,协调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和日常消费品的供应工作,做好灾区肉类、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工作,并做好灾区生活必需品和日常用品的市场运行监测。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通信等企业尽快恢复受损通信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地质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学校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及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和救灾抢险物资运输畅通。协助相关部门动员疏散受灾人员,对已发生的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危险品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县民政局负责协助受灾乡镇做好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申请、管理、分配受灾群众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安排落实受灾贫困地区灾后恢复生产的扶贫项目;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协同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指导灾后群众住户和灾区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督工作;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抢修损毁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协调组织运力,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动态,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利工程抢险工作,负责督促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农牧业灾后的查实、救灾工作,指导灾后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自救工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好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为灾区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和精神、心理、卫生健康咨询服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组织开展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以及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执法监督检查;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地质灾害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审定的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及时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向公众发布灾害警报、紧急通知及重要天气预报等,及时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事迹;县旅游发展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区、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各加油站点的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和抢险救援工作;县防震减灾局:负责安排提供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以及相关的防灾减灾项目;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积极动员经营户开展生产自救,为群众提供生活必需商品,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工作;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的质量安全,根据灾情需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协调工作;县气象局负责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提供天气趋势分析和预警预报服务,提供天气实况资料服务,灾情发生后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所管辖通讯设施、设备的抢险、抢通工作,迅速组织大量恢复灾区通讯;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讯保障。 

  

附件:1.2017年理县地址灾害点汇总表 附件12017年理县地质灾害点汇总表.xlsx

      2.2017年理县威胁道路地质灾害点 附件22017年理县威胁道路地质灾害点.xlsx

      3.2017年理县威胁河道地质灾害点 附件32017年理县威胁河道地质灾害点.xlsx

      4.2017年理县已治理地质灾害点 附件42017年理县已治理地质灾害点.xls

      5.2017年理县地质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 附件5理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xls

  

  

附件下载:

审核: 刘志平责编:蒋红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