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三举措规范散装肉制品经营
    一是对各经营户就《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宣传,并向经营者发放《散装食品宣传资料》100余份,对部分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7份,要求于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二是加大督查力度。针对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经营户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截至日前共有9户由于整改不到位,共没收不按规定销售的肉制品63公斤。三是充分利用舆论新闻宣传工具,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集中公开曝光一批违法销售不合格散装肉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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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朱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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