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杨玉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刘志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湖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常任委员:马华禧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
向繁荣 县监察局副局长
陈 刚 县司法局副局长
兰树安 县公证处主任
路 漫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员
符 军 四川嘉绒律师事务所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由张湖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2017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