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结合2017年理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编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及收费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1月1日至2017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理县”门户网站(http://www.www.fzggdn.com/)全文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理县杂谷脑镇西大街123号,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楼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623100,电话:0837-6822515,传真:0837-6822515)。     

 一、概述    

  2017年,理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效推动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发展,促进了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理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确定县信息公开办作为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整体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乡镇也建立了领导负责制,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文、会、事办理之中,在文件草拟、会议方案制定时即将信息公开与否、公开责任单位、公开时限等予以明确;进一步完善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   

 

(二)聚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7年,我县开展了以政府网站为主的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内容涉及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制度建设、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发布审核机制等情况。针对个别部门公开进度缓慢的问题,切实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基本做到了各单位都落实了一名副职领导作为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以办公室兼职为主,兼职人员3名。通过这次全面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为深入做好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部门工作进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拆迁等涉及面广、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县本级和51个县级部门、13个乡镇“三公”经费与预算情况。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县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    

(三)规范流程,妥善办理公开申请。为规范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在网站信息公开指南中全面明确了处理流程。同时,整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程序审查。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台帐,妥善保存相关材料(证据),包括申请书、受理登记书、答复意见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送达回证等,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四)完善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我县把政府信息的公开管理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运行机制。成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相关主体责任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人,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核,规范性文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的编号,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法制办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相关秘书科室进行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办统一上网进行公开。     

)督考结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县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拟订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日常工作和年终检查情况将对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具体赋分。同时,精心组织业务学习培训,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4次以此促进各部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同时,根据国、省、市2017年信息公开要点精神,我县制定下发了《理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方案》,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信息、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众可通过四川省政务公开系统平台的查阅栏检索各类政府信息,切实做到了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7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3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网上公开信息11170条,通过公告栏、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等其它方式公开信息60条。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概况信息类248条,计划总结类2575条,工作信息类3622条,人事信息类18条,财政信息类295条,行政执法信息类52条,其它类3231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共2条,均在法定答复时间内进行有效答复。      

四、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县共收到2条行政复议在法定答复时间内进行有效答复,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及收费减免情况    

  2017年,我县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目前,全县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暂无财政预算,产生的费用由本单位从办公经费中支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政府工作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要举办专门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能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建立常态化机制;三是公开的方式不够。各信息公开业务人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群众需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电脑操作基础,系统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还不够。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县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    

(一)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加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等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住房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二)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县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镇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三)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宣传《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让群众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途径和渠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使全县上下形成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部门、乡镇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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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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