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理县旅游市场诚信计量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理县旅游市场诚信计量标准化示范点
创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县委“全域旅游提质年”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理县旅游市场诚信计量标准化示范点建设试点,深入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服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理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部署,围绕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中提出的“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和“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通过“诚信计量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积极探索将民生计量以村(社区)党建为引领、整合资源为基础、创建平台为支撑,积极探索诚信党建新路,以“工匠精神”着力打造诚信计量标准化示范点。
二、工作目标
加强示范点市场计量监管,强化计量惠民服务,强化经营者“感恩、诚信”理念,提升诚信计量水平,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民生计量环境持续优化,以村(社区)支部为主阵地,积极开展“一带三”活动,即“党员诚信户”经营户自身带头诚信经营的同时,带动3个以上商家共创诚信经营,同时推出“党员店”、“放心店”、“诚信店”品牌。
三、创建方式
(一)“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
2017年5月底前,全县选择1个乡镇旅游市场试点开展以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为主要内容的“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
——统一配置:计量器具由市场主办方、村两委会集中配置,提供给市场内经营户使用,实施统一配置后,经营者不得自带计量器具进入市场进行经营活动;
——统一管理:市场主办方、村两委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提供给经营户的计量器具实施日常管理,负责对本区域内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更新和定期报检等管理工作;
——统一检定:市场主办方对统一配置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依法向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时定期申请强制检定;
——统一轮换:市场主办方对提供给经营户的同类型计量器具在本市场内实行定期轮换,轮换频次经市场主办方确定(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诚信计量与农村党建相结合
⒈村(社区)支部为主阵地
以村(社区)党支部为主阵地,示范点党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感恩、诚信”经营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一带三”活动,即“党员诚信店”经营户自身带头诚信经营的同时,带动3个以上商家(户)共创诚信计量经营,同时推出“党员店”、“放心店”、“诚信店”品牌。诚信计量主题实施单位为市场主办方或村两委。
⒉诚信宣传为指挥棒
以诚信宣传为指挥棒,依托示范点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为游客和商户提供全新的景观体验,并建立诚信计量广场、诚信计量经营一条街,开展“诚信计量建设专项行动”、设立“党员诚信经营户”。
⒊诚信评价为标准杆
以诚信评价为标准杆,针对公民个人、党员干部以及行业等,分别制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诚信档案和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同时通过设立消费维权工作室、消费投诉联络点和诚信经营点评台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到“消费投诉有人受理,矛盾纠纷不出街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7年4月—5月,对辖区旅游市场进行广泛调研,制定下发《理县旅游市场实施诚信计量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认识,明确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旅游市场实施计量器具“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9月,明确1个试点单位,组织开展计量器具“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试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对试点旅游市场进行检查验收,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是根治旅游市场缺斤短两等计量欺诈行为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惠民工程。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推进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同村规民约、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教育、农村党建相结合起来,作为推进我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加以推进。全县旅游市场主办方、经营者要充分认识推进“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支持、积极参与旅游市场实施“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工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
(二)强化主体,落实责任。旅游市场主办方是市场计量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实施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的主体,要全面负责实施本市场的“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工作。试点单位要成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工作班子,建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市场“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市场实行计量器具“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工作的计划与步骤,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确保有序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旅游市场主办方在制定本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应注重听取市场经营户的合理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市场主办方应向经营者公开实施办法、公开进展情况、公开实施结果,确保透明运作。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实施统一配置,此次试点单位计量器具统一采购配置。配备的计量器具须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称重范围和准确度要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并经检定合格后,发放给经营者使用。
(四)建立档案,定期检定。旅游市场主办方必须统一建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档案,依法统一向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和检定。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在计量器具明显位置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无检定合格标志的计量器具不得在旅游市场内使用。旅游市场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周期为一年一次,且全部实施免费检定。
(五)加强管理,维护秩序。旅游市场(村或社区)主办方是计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明确主办方与经营者的各自的职责与管理要求,对本市场计量器具的检定、使用、维修、更新、标识实行有效的管理,认真组织本市场计量器具的定期轮换工作。市场主办方应向经营者以书面形式明确计量工作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向市场内经营者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市场内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对缺乏诚信或者屡有计量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应清除出场。市场内经营者应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及旅游市场主办方关于计量活动的有关规定,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铅封和强制检定合格标志,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旅游市场须在显著位置设立公平秤,指定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对复秤情况进行登记,为消费者提供诚信服务。 (六)落实措施,确保长效。旅游市场在统一配置计量器具后,各经营者不得自带计量器具入场经营,为保证统一配置计量器具后的长效管理,市场主办方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计量器具正常的维修和更换,保证经营者的正常经营;二是应与制造、销售或修理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协议,明确计量器具的修理、更换及防作弊的要求,保证市场统一配置的计量器具正常有效的使用;三是应与经营户签订使用保管协议,明确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管的要求,确保经营者规范、正常使用计量器具。 (七)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大力推进旅游市场“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要坚持长效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要坚持打、扶并举,将“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与推进创建省级示范市场和“三化”农贸市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存在计量违法行为的旅游市场进行曝光、惩戒,对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的旅游市场着重扶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推进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工作,成立了理县计量诚信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质食药局。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实施旅游市场计量器具计量诚信建设,是一项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⒈计量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动和组织实施试点开展旅游市场计量诚信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计量诚信建设的宣传、推动工作,强化对市场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具体指导市场主办方开展“四统一”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处理辖区内计量投诉纠纷,依法查处旅游市场计量违法行为;做好指导各所行政执法工作,处理计量投诉,严查计量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加强与财政、商务、旅游、乡(镇)村、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⒉县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对农村党建与诚信计量相结合,推进党的教育从领导干部向普通党员延伸,农村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农村党员积极参与“诚信计量”创建工作,以身为标杆带、包、帮3个以上商家(户)共创诚信计量。将农村党建诚信计量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
⒊县委宣传部负责:借助各种媒体,加强整个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氛围营造。
4.县监察局负责:整个创建工作的监察工作。
5.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的日常督查,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
6.县财政局负责:将诚信计量示范点创建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7.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公路沿线市场水果市场零散销售点,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杜绝零散销售户占道经意,统一规范到集中销售点。
8.县司法局负责:开展法律培训宣传进社区、进村寨等活动,加强农村党支部、党员、群众法制观念。
9.县旅发局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统一受理旅游者投诉,并按职能职责进行转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10.县公安局负责:加强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在旅游市场销售工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11.各乡镇负责:加强对辖区内农户诚信经营管理,有效将农村党建与诚信计量相结合,加强辖区内经营户诚信经营教育,积极引导农村党员带头示范;负责对辖区内经营户销售点进行集中规范。
12.村两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诚信计量示范点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统一配备的计量器具的分发、备案、日常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经营户诚信教育,积极推行农村党员实行带、帮、包,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和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将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不诚信经营登记备案,对于投诉较多的人员,经教育后不整改的,实行个人诚信与农村享受政策挂钩,实行清退制。
(三)提供保障,全力推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鼓励、支持旅游市场实施计量器具“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提高市场主办方的工作积极性。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旅游市场实施计量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旅游市场的主办者、经营者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旅游市场主办方、经营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市场自律能力,提高主办者、经营者对旅游市场实施计量诚信建设工作的认识。要加强舆论工作,通过广泛宣传,获取群众支持,为推进旅游市场计量诚信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理县旅游市场诚信计量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理县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规范
3.理县旅游市场计量年度登记表 (附件三)理县旅游市场计量年度登记表.docx
4.理县旅游市场计量器具管理台账 (附件四)理县旅游市场计量器具管理台账.docx
5.理县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验收细则 (附件五)理县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验收细则.docx
附件1
理县旅游市场计量诚信建设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实施“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理县推进旅游市场计量诚信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 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雷 浩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宁 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兰泽友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朱继兵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雷 琪 县财政局局长
罗宏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韩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利洪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吴红亮 县司法局局长
杨 勇 县公路局局长
王 军 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宁 荣 米亚罗镇人民政府镇长
谷运南 夹壁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贵全 古尔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姚少友 朴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建明 杂谷脑镇人民政府镇长
阿 称 甘堡乡人民政府乡长
周仁英 蒲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 孟 薛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平 上孟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德 下孟乡人民政府乡长
崔 斌 木卡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安东 通化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玉峰 桃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杨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动和组织实施全县开展旅游市场计量诚信建设试点工作。
附件2
理县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计量
诚信建设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旅游市场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健全市场诚信体系,促进市场繁荣稳定,做好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工作,实现长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旅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此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县旅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管理、商品量计量管理、计量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范所称旅游市场是指由法人单位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主办方)主办的,由入场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向主办方承租场地和设备,村民在乡村指定区域进行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 旅游市场计量器具应全面实施以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计检定、统一轮换为主要内容的“四统一”计量诚信建设管理。
(一)统一配置:计量器具由市场主办方集中配置,提供给市场内各经营者使用,实施统一配置后,经营者不得自带计量器具进入市场进行经营活动。 (二)统一管理:市场主办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提供给经营户的计量器具实施日常管理,负责对本市场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更新和定期报检等管理工作。 (三)统一检定:对统一配置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依法向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时定期申请强制检定。 (四)统一轮换:对提供给经营者的同类型计量器具在本市场内实行定期轮换,轮换频次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四条 旅游市场的计量活动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证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准确,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市场主办方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执行并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明确主办者与经营者各自的职责与管理要求。
(二)根据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计量器具的有关要求(包括准确度、规格、型号等)进行计量器具的统一配置,并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建立经营者管理档案,如实记录经营者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向经营者配置符合国家规定、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等工作,保证在用计量器具性能维持在检定合格状态,确保经营者的正常经营;与经营者签订使用保管协议,明确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管的要求,确保经营者规范、正常的使用计量器具。
(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协议,明确计量器具的修理、更换及防改制的要求,确保计量器具正常的维修和更换,保证市场统一配置的计量器具正常有效的使用,实现旅游市场计量器具的长效管理。
(五)将配置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计量行政主管备案,并提前一个月提出检定申请,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及时检定,合格有效;强制检定的周期为每年一次,未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六)加强日常计量巡查工作,对计量器具的使用、检定、维修和管理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巡查,定期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自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实施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定期轮换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轮换频率一年不得少于一次。
(八)公开向消费者做出诚信计量方面的承诺,保证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计量准确;在显著位置设置经检定合格,其称量范围、准确度等级及数量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公平秤,供消费者复秤,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对复秤情况进行登记;设立投诉举报点和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公正地处理消费者计量投诉,对处理结果记录备查。
(九)设立计量管理机构及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加强市场日常的各项计量管理和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计量器具台账,定期报送计量管理年度登记表;制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配合实施;计量器具配备及确认使用,计量器具自校;处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内部计量检查。
(十)积极参加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加强市场内部有关人员的培训,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和“四统一”管理相关要求,提高计量法制意识和计量管理水平,做好培训活动记录。
第五条 经营者应遵守计量有关法律、法规及旅游市场关于计量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同时还应当做好以下几点:
(一)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依法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负责对配置的计量器具进行日常维护和保管。
(二)不得自带计量器具进场经营。
(三)计量器具应摆放在柜台上面,位置统一、醒目,正面朝向购物通道,方便消费者观察,避免引起视觉误差。
(四)在现场交易中应净重称量,明示计量交易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并按计量器具显示量值进行结算,不得估量计费,不得使用任何计量作弊手法来替代商品计量量值,不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伪造数据,不得破坏铅(签)封。
(五)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规定。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