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县长:依当措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副县长赵正伟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采购、应急管理、外事台侨、人民防空、统计、住房公积金、信访、城乡建设投资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县统计局、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县外事台侨办、县采购办、县应急办、县驻蓉办、县人民防空办、县信访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理县管理部、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

  联系县人大、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单位。

  副县长熊 杰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督查、公安、社会管理、消防、政府法制、政务服务、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工作。

  分管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测绘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

  联系县政协、工商联。

  副县长:李开海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红十字、妇女儿童、档案、保密、地方志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档案局、县保密局、县志办等单位。

  联系县红十字会、县妇联。

  副县长:汪 明

  负责林业、护林防火、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工作。

  分管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等单位。

  联系县科协。

  副县长:余 宁

  负责农业、水务、防汛、畜牧兽医、民族宗教、两项资金、供销、气象、幸福美丽家园、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后续工作。

  分管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民族宗教局、县供销社等单位。

  联系县委农工办、县佛协、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

  副县长:张 薇

  负责旅游、景区管理、旅游综合执法、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工作。

  分管县旅游发展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联系共青团、文联、精神文明等工作。

  副县长:丁龙华

  负责民政、扶贫开发、移民、司法、残疾人、防震减灾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老龄办)、县司法局、县防震减灾局。

  联系残联。

  副县长:黄晓瑜

  负责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汶马高速公路建设协调、理小路理黑路项目前期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办)、县交警大队。

  联系县公路分局、县邮政局。

  副县长:甘元明

  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物价、粮食、水电资源开发协调、金融、通信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物价局、县粮食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

  联系县农行、信用联社、供电公司、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

  理县人民政府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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