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理县教育均衡、优质、快速、协调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进程,更快更好地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宗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客观分析“十一五”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理县教育的回顾

(一)“十一五”时期理县教育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教育事业以前所未有的发展步伐,迈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义务教育日趋巩固,“两基”成果逐步提高。学前儿童入学率达到62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入学率95.69%,三类残疾儿童(715岁)入学率为100%,辍学率小学为0,初中为1.46%15周岁完成率为99.74%17周岁完成率为96.68%,初中阶段入学率118.28%。在职培训、继续教育、文化技术业余学习等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蓬勃发展,在全县范围内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除县财政投入外,共争取国家、省、州布局调整、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2118余万元,接收捐资4012余万元,新建改建校舍面积85468平方米,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于2009年实现全县中小学网络化教学,部分学校开通了县教育网站。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湖南省的大力援助下,学校灾后重建于200991日前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全县中小学校(园)硬件设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办学形式推陈出新。“十一五”期间,我县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力度,先后举办1874人次的职业技术培训,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校点布局调整成效显著,体制改革取得突破。针对理县教学点较为分散,教育资源难以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自2001年我县开始实施校点布局调整,撤并村小75所,2009年合并米亚罗中小学、通化中小学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大大提高了有限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十一五”期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得到落实,良好的办学体制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育质量稳中有升。“十一五”期间,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在职教师的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交流学习、校本培训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先后举行师资培训 3256人次。大力推行新课程改革,促使“应试教育”开始向“素质教育”转变,教学改革逐步深化,全县各中小学校更加重视教学,积极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现代化教育技术和教育信息化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新的教育质量观正在逐步形成。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依然不高,优质资源不足,发展不均衡,尤其是高中教育发展水平不高,教师结构不合理,理科教师偏少,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特别是现代教育理念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学校内部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教学常规管理的落实和教师教学基本功的提高还不到位,学校的教学质量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望值存在差距。

二、“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办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教育为抓手,唱响“以人为本”的主旋律,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深化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学校优质发展、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成长的进程,使其逐步达到学校硬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师队伍专业化,办学行为法制化,教学手段现代化的要求,努力促进全县教育工作的全面和谐发展。

(二)发展目标

1、发展总目标

全面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逐步构建现代化基础教育体系,实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战略和全面素质教育战略,充分认识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与使命,抓住灾后重建工作契机,坚持立足当前实际,面向中长期学校发展,尽快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围绕“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五年显特色”的工作方略,实现教育规模较大幅度的增长和教育质量较高层次的跨越,跻身全州教育先进行列。

2、各类教育发展目标

1)学前教育

——2011年目标:全县学前儿童入学率达65%,其中城镇达到91%

——2013年目标:全县学前儿童入学率达70%,其中城镇达到92%

——2015年目标:全县学前儿童入学率达75%,其中城镇达到95%

措施: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形成“以机关幼儿园为示范、乡()学前教育为骨干、村级幼儿教育为基础”的办学格局。整合中小学校舍和教师资源,支持和鼓励乡村学前幼儿教育发展。坚持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幼儿师资培训;加大幼儿园硬件建设和设施设备资金投入,确保幼儿园软硬件基本达标;积极争创州级示范性幼儿园,以示范来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促进全县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2)义务教育

——2011年目标:全县初中入学率达94%,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毕业率达100%,完成率达100%,三残儿童入学率达82%以上。

——2013年目标:全县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5%,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毕业率达100%,完成率达100%,三残儿童入学率达85%以上。

——2015年目标:全县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7%,辍学率控制在1.4%以内,毕业率达100%,完成率达100%,三残儿童入学率达88%以上。

措施:加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寄宿制学校办学行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在保证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努力使他们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道德素质诸方面得到发展,为高中输送合格人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足规定课程。加大对薄弱学校改造,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实施教育均衡化发展战略,大力推行学校标准化建设,最大限度满足学龄少儿就近读好书的需求,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3)高中教育

——2011年,扩大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理县中学年级达到5个班,250人左右。

——2013年,理县中学达到6个班,300人左右。

——2015年,理县中学达到7个班,350人左右。
   
措施: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在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的同时,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提高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断更新办学理念,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探索并建立与高中课程改革相匹配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全面提升高中教育质量。

4)职成教育

——2011年目标:完成中高等职业技术学生75人的招生计划。

——2013年目标:完成中高等职业技术学生85人的招生计划。

——2015年目标:完成中高等职业技术学生95人的招生计划。

措施:依托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加大招收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强化对职校学生管理,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创新本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发挥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功能,积极推进“技能致富”人才培养,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提高我县劳动力素质、转移农村劳动力、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措施,大力推行职业技术教育,强化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不同层次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扩大高中阶段普职两类教育招生比例,创新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积极筹建职业教育中心,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要以中等职教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规模,全面提升质量。

3、教师专业化建设目标

——2011年目标:州级骨干教师达2%,省级骨干教师达1%

——2013年目标:州级骨干教师达3%,省级骨干教师达1.1%,国家级骨干教师达0.2%

——2015年目标:州级骨干教师达5%,省级骨干教师达1.2%,国家级骨干教师达0.2%

措施: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坚持抓好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的学习,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教师”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落实教师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健全师德考评奖惩和监督机制,促进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公开考聘优秀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健全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和薄弱学校教师到优质学校顶岗锻炼学习、鼓励城区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制度;积极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形成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选用机制。稳步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激励广大教师争先创优;加大教师周转房管理力度,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按照“入门—合格—骨干—优秀—名师”的梯次制定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继续做好省、州、县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和认定工作;完善选拔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育专家、教育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指导、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配齐配强县教师进修校专()职教师、县教研室专()职教研员,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加强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指导工作;积极创造教研室专()职教研员和教师进修校专()职教师专业培训和专业进修的必要条件,提升他们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指导能力,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培养一支具有权威性、指导性的师培和教研队伍。

4、学校管理规范化建设目标

——2011年目标: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均衡、快速发展。建成州级标准化示范学校4所。

——2013年目标:建成州级标准化示范校6所,省级示范校1所。

——2015年目标:建成州级示范校8所,省级示范校2所。

措施:让学校转变观念,强化质量意识,完善制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一是把握关键,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教师的施教能力;三是重心下移,加强教学指导的实效性;四是强化评估,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5、教育信息化建设目标

——2011年目标:达到校校实现网络化。

——2013年目标:促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深入开展。

——2015年目标:强化培训工作,更新教育信息化硬件。

措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添置力争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学仪器、图书等教学设施的充实,规范教学教研平台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继续推进中小学“校校通”工程,组织开发教育教学资源库,发挥学校信息教育资源优势,发展现代远程教育。

6、教育现代化总体目标

——2011年目标:全面达到国家装备配备要求。

——2013年目标:逐步实现教育装备适度超前。

——2015年目标:根据教育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措施: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7、办学法制化建设目标

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有效推进学校法制化进程。

措施: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活动,认真开展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加快依法治教进程,推进教育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教育行政决策、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依法落实学校办学的主体责任,完善学校章程及配套制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管理学校的积极作用,推进学校依法办事、民主管理。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人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8、寄宿制学校规范化管理目标

——2011年目标:初步实现寄宿制学校管理规范化,创建5所州级寄宿制管理标准化学校。

——2013年目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创建8所州级寄宿制管理标准化学校。

——2015年目标:创建14所州级寄宿制管理标准化学校。

措施:规范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寄宿制学校检查、督促、指导工作,严格按照“四洗”和“五个一条线”的要求,搞好寄宿制学生内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各种表册,积极推进寄宿制规范管理。

9、学校安全长效化建设

目标: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平安校园”的有效工作和管理机制,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学校育人社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今后五年的努力,力争全县所有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

加强学校安全信访和维稳工作。按规定配足学校安全管理物防、技防等设备设施,配齐学校内保(保安)人员;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健全安全信访和维稳工作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信访和维稳工作责任;实行学校安全信访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出现重大安全和稳定责任事故的学校校长从严问责。

10、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116所学校安全饮水工程:2011开工,2012建成,申请国家资金3600万元。

22000平方米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程(申请国家资金1600万元):①县城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计划投资800万元,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2012年开工,2012年建成;②薛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计划投资400万元,建设面积500平方米,2013年开工,2013年建成;③米亚罗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计划投资400万元,建设面积500平方米,2015年开工,2015年建成。

3)师培中心工程:集培训、餐饮、活动于一体多功能师培中心,计划投资2000万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2013年开工,当年建成。

4)理县师资人才系统培训工程: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带头人。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教师实行全员培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本工程计划2011开工,2020年建成,申请国家资金2000 万。2011年投资200万元,2012年投资200万元,2013年投资200万元,2014年投资200万元,2015年投资200万元。

5)理县高级中学建设工程:规划24个班级,包括教学用房、生活用房、活动场地和设备设施,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计划投入经费1.2亿元,2015年开工,当年完成。

6)学前教育校舍建设工程:13所乡镇中心校学前教育校舍,计划投资6500万元。①2012年拟建薛城小学、木卡小学、通化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桃坪小学等4所学校学前教育校舍,投入经费2000万元;②2013年拟建上孟小学、下孟小学和蒲溪小学等3所学校学前教育校舍,投入经费1500万元;③2014年拟建甘堡小学和米亚罗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前教育校舍,投资1000万元;④2015年拟建古尔沟小学和朴头小学学前教育校舍,投资1000万元。

三、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依据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认真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严格考核奖惩县教育部门要切实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和奖惩办法,确保各项奖励政策落到实处,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根据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履职情况,对不能履行现有岗位职责,完不成基本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实行待岗学习制度,待岗学习期满后,重新竞争上岗。

(二)保障经费投入

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审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三)推进依法治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县、乡(镇)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县、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健全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的力度。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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