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内容、时间节点。我县计划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落实情况,相关烟花爆竹使用单位经营单位、零售网点对《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执行情况。
三、狠抓宣传。县安办多次深入各乡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进行发放和张贴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告知店面负责人选址和布局安全条件及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责任事项。截止目前,组织公安、工商质量和药品食品、消防、供销社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发动宣传4次,出动工作人员及公安干警29人次,发放和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317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办证指南》800余份,其它宣传资料500余份。
四、规范经营模式。规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的连锁经营模式,要求县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必须与县内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不得擅自超量、超范围、变更地址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