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全省“放管服”改革2017年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放管服”改革2017年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阿府政管201750号)要求,我县庚即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细致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以来,我县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服这一改革中心任务,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有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扎实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严格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照国务院国发〔201021号、国发〔201252号、国发〔201319号、国发〔201327号、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以及四川省政府川府发〔201324号等文件规定,经多轮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截至目前,我县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015年的180项减少至174项,共依法依规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增加行政审批事项1项;其中:工质食药局取消2项,分别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新增1项,即食品经营许可;人社局取消2项,分别是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环保林业局取消1项,即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审批。另外,2013年以来,共承接国务院下放到县级行政审批事项3项。 

二是调整完善县本级行政权力权责清单根据阿坝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的通知》(阿州审改办〔20173号)要求,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我县于2017412启动了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理调整工作,经清理我县28个县级部门共有行政权力5621项(其中:行政许可174项,行政处罚4648项,行政强制196项,行政征收50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检查238项,行政奖励107项,其他行政权力157项)。目前,正在完善编制权责清单,初步实现了行政权力清单化、编码化管理。 

三是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府办发〔201620号)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坝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细化方案>的通知》(阿州公资管委发〔2016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进行了整合,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组织架构。同时,已于201711日起,按文件要求将我县比选规模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县级20万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及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交易项目统一进入州级平台交易。截至目前,已纳入州平台工程建设项目10个、政府采购项目50个;政府采购纳入州平台金额4212.49万元。 

四是深入开展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今年5月,我县整合发改、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深入四川协鑫硅业有限公司、四川宏光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填写问卷调查表、查看资料、询问经办人员等方式,就走访企业的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情况进行了检查了解。重点检查面向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和纠正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等事项。经查,我县被抽查工业企业共有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业协会费3大类20多项涉企收费,不存在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五是深化投资审批改革。一方面,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将清理规范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公布。另一方面,全面推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守住生态发展两条底线等原则,全面落实《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完成《理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最终确认,目前已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待批复。同时,切实提高投资管理服务效率,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全部在2017年通过在线平台办理,截至目前,在线审批系统共办结业务29项,其中企业网络告知性备案7件,企业核准项目1件。 

(二)高效落实放管结合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精神以及《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2016年底已启动了我县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在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县《关于深入推进城市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拟设立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拟将县卫计、交通、城管、规划、环保、水务、食品药品等十余部门的相关管理和行政执法职权纳入其中。目前,正积极研究机构编制等问题。 

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就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和全面提高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编制完成《理县县级有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理县县级有关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理县县级有关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其配套工作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每半年全面更新一次。截至目前,我县22个县级部门共有随机抽查事项161项、执法人员289名、检查对象4160余家。 

(三)全面优化提升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2017628日,我县启动了201551日至2017430日期间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清理经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包括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和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机构,含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和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法定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公开发布并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该项清理工作将于7月中下旬完成,清理结果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将依法向社会会开。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截至630日,全县应参加2016年报公示的企业373户,已年报373户,年报率达100%。个体工商户应参加2016年度报告2046户,已年报2046户,年报率100%;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参加2016年度报告292户,已年报290户,年报率99.32%继续狠抓放宽经营住所条件、简化审批流程等改革,积极协调税务等部门,联合推动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实现即日办结,核发了全州首张二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全州县级第一份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极大方便了市场主体,降低了创业成本。 

三是建立完善政府协商工作制度为更好发挥协商民主在我县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9号)要求,在前期深入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成政府协商一制度两目录(其中包括:协商事项35项、协商听证事项17项),即:《理县人民政府政府协商工作制度》、《理县人民政府政府协商事项目录》和《县人民政府政府协商听证目录》,就我县政府协商目的、概念名称、职责分工、程序规定、协商范围、协商对象、采纳反馈等事宜进行了规定,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是启动村(社区)证明事项清理为进一步落实便企利民措施,改进政务服务工作,优化为民办事环境,杜绝各类不合理证明,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证难”问题。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理县减证便民实施方案》,并于6月中旬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求村(社区)开具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集中清理,该项工作将2017721日前完成,并将拟取消和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由县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及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双随机一公开痕迹化管理难度较大。部分部门由于机构编制、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少等限制,因而在实施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痕迹化管理等面效果不理想。另外,由于被检查主体和检查事项较少,因而导致双随机抽查的效果不理想,覆盖率不高,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缓慢。由于实行县级机构编制员额总量控制,要新增一个行政事业机构必须要撤一补一。再加上来自拟撤机构上级主管部门的干扰,以及拟撤部门、职能化转部门的阻力,我县机构编制部门在解决拟设立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构编制方面困难重重,从而导致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缓慢。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如有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确定和编制统一的权责清单、收费清单等。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由有权设定相关收费政策、行政权力等部门来确定和编制权责清单、收费清单等,在县级层面由于相关专业人员少、无权设立收费等权力。因而不具备确定和编制上级权力设定部门的工作能力和相关资源,即使完成了上述工作,在工作质量、效率等方面也不尽人意,且横向比对出入很大。 

二是建议在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县、乡两级是我国行政体系的最基层,大量社会管理工作在基层,执行在基层,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现象,一方面,越到基层社会管理、维稳等工作越繁重;另一方面,越到基层机构、人员、编制越少,且优秀人才向上流动较大,因而建议在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从而更好的承接和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三是建议从法律层面来确保行权平台的主体地位。建议国家、省、州出台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运行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明确凡没有在行权平台上运行的行权事项皆为无效行权行为,这样就可以彻底解决部门行政权力体外循环事后录入虚假运行问题,从法治的角度有效解决行权平台运行管理中的诸多顽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理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规定,突出简政放权放管服这一主线,切实整改存在问题,限期完成各项工作,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县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础。 

  

  

                           理县人民政府 

                          20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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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