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林局: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县环林局签订的2017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书规定,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县人民政府《2017年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对2017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行了考核,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目标值,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森林面积。全县新增森林面积5101.6亩,森林覆盖率增加0.078% 

(二)森林蓄积量。2017年度林地上林木采伐总量721.21立方米,没有超出采伐限额。各乡镇、县环保林业局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意见》,没有超采、乱采现象发生。未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为0%,无公害防治率达100%;实现新增森林蓄积37.9万立方米。 

(三)林地保有量。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林地管理,提前介入,为用地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并及时主动审核报批,审批率达90%以上。县森林公安局共立各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37起,刑事案件4起,严厉惩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率达100%2017年实现林地保有量25.54万公顷。 

(四)森林防火。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年度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加大火源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实行划片包干制,各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9700余份,全县实现连续37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8‰以下。 

(五)造林绿化。实施理县杂谷脑河流域防护林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防护林2500亩;加快国道317线绿色长廊建设,建设防护林后期巩固提升工程970亩。推进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完成“2016年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17年实施1000亩建设任务工程,栽植生态防护林489亩。 

二、考核结果 

  按照《2017年目标考核细则》的细化标准,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目标考核细则中涉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总分2.3分,县级部门目标考核细则中涉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总分0.6分。经对2017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保林业局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优秀的有11个乡镇,分别是夹壁乡2.29分、古尔沟镇2.3分、朴头乡2.28分、杂谷脑镇2.3分、甘堡乡2.3分、蒲溪乡2.29分、薛城镇2.28分、上孟乡2.26分、下孟乡2.29分、木卡乡2.3分、通化乡2.29分;良好的2个乡镇,分别是米亚罗镇2.0分、桃坪镇1.99分;县环保林业局优秀,0.6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林局要切实加强林业工作组织领导,坚持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狠抓各项林业资源保护工作措施落实,全面执行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为建设幸福美丽理县作出新的贡献。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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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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